卷八 乡试场规等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
苌楚斋续笔
从前各省乡试之场规,闻为林文忠公则徐所手定,如中有云「士子手持长大烟杆,亦似专为斗狠而来者」之语,是也。各省所立之粥厂,其章程由阮文达公元任浙江巡抚所定,以其章程美善,通行各省。其原定章程,凡煮成之粥,以布滤之不漏水,以着插之不倒,斯为合格,名虽曰粥,实即饭也。二公以经济勋业著名一时,即此等章程亦所手定,其规模之善自不待言,是以无不遵行之,实亦各省罕有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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