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论杜诗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随笔

    杜少陵诗云:「莫笑田家老瓦盆,自从盛酒长儿孙。倾银注玉惊人眼,共醉终同卧竹根。」盖言瓦盆与银玉器盛酒,同为一醉,且须老瓦盆始能留贻子孙,银玉器未必能留贻子孙。意在言外,真通儒之论,达人之见也。声木尝读此诗,深为感喟,因以「老瓦盆」三字名斋。尝杂钞关于居家日用切实可行之格言及养生语,辑为四卷,即名《老瓦盆斋杂钞》,以期触目惊心,用以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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