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复邓伯昭孝廉瑶书云:「国史例非一二品达官,不为立传,其官卑而立传者,惟汇成《忠义传》。嘉庆间,阮文达公元始立《儒林》、《文苑》、《循吏》三传,国朝以来,只此一次。前者未尝有旧例可循,后者亦未尝相续而增入之也。顷何子贞太史为史馆提调,意欲续纂《儒林》、《文苑》二传,以总裁不许,遂尔中辍。」云云。声木谨案:国朝功令,如此其严,所以杜冒滥,意极美善。且《儒林》、《文苑》二传载明功令,必先将平日所纂述尽送至馆,然后定议属草。至光绪□□年,续纂《儒林》、《文苑》、《循吏》三传,在我朝只二次,其难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