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鞠隐案牍汇存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随笔

    《鞠隐案牍汇存》一卷,系金匮廉泉妇桐城吴芝瑛编,光绪三十二年七月,上海小万柳堂排印本。予于丙午来沪,得见此本。据吴芝瑛女史之意,汇刻案牍,以求公论。廿年前,予在山东,偶与吴挚甫京卿高足王古愚孝廉振垚论之,孝廉意不谓然。予节录之于此,以待后世论定:吴芝瑛之父吴宝三,山东郓城县知县,光绪十五年十二月病故。其妻吴张氏,复于光绪三十年八月病故。以近房并无子侄祧嗣,遂不立后。遗产住宅一所,计瓦屋四十余间,约值银伍千两,戴庄田壹百叁拾贰亩,约值银壹万两。禀承其父母遗命,开办鞠隐初等小学,即以遗产田宅二项捐入,为常年经费。其族人吴赟等,公禀桐城陈干夫明府宝、安徽恩新甫中丞铭,皆以立嗣为正理。虽已经禀明江督周玉山制府馥,批示嘉奖,均为无效。恩中丞主持立嗣甚力,不容翻案,卒立吴驹为吴宝三之子,承受遗产。中丞因此案与周制府意见龃龉,私谓抚台可不做,此事在吾手中,必不能办到,亦可谓强毅不挠。王古愚亦主持恩抚之说,是恩抚所持,自是至理正办,毫无疑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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