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周寿昌)
阅荇丈《汉书注校补》,已第十八次写本矣。校证甚密,诂训尤精。
光绪壬午(一八八二)六月初三日
阅荇丈《汉书注校补》本纪一册,其用力甚精专,自言第十八次写本矣。引证高窍,于音训文义尤详慎。其辨秦及汉初用亥正一条,谓皆改月改时,驳王伯申先生谓秦汉以十月为岁首而不改时月,有十七证之非,其说最辩。又谓粤越虽一字,然春秋后越国之越无作粤者,犹郊之不作蓟,许之不作无阝,故百越之越可通作粤,吴越之越不通作粤,所以重别国名,其论亦墒。今日为附签四条,又校误脱三条。
六月初十日
阅荇丈《汉书注校补》、《百官公卿表》、《艺文志》、《地理志》。荇丈贯洽全书,于表志甚精,尤用力于地理,可卓然不朽矣。
光绪癸未(一八八三)二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