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仕进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

类别:子部 作者:清·翟灏 书名:通俗编

    〔冯犹龙谭概〕田登作郡。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举州皆谓灯为火。値上元放灯。吏掲榜于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俗语云云本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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