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政治 准

类别:子部 作者:清·翟灏 书名:通俗编

    〔周必大二老老杂志〕勅牒准字。去十为准。或谓本朝因寇准为相而改之。又云曾公亮、蔡京父、皆名准而避。其实不然。予见唐诰巳作准。又收五代堂判亦然。顷在枢密院令吏辈用准字。既而作相。又令三省如此写。至今遂定。〔按〕所云、则宋孝宗时已复用原文矣。而今仍纷纷作准、葢趋便之习、一成难变。即一字之细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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