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品目 革及
类别:子部 作者:清·翟灏 书名:
通俗编
〔西湖游览志余〕杭州市人讳低物为[革+及]。以其足下物也。〔按〕能改斋漫録。唐人谓事之不振者曰踏[足+及]。[革+及]、即踏[足+及]之省。字当作[足+及]。葢以物之不佳。此照于事之不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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