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品目 革及

类别:子部 作者:清·翟灏 书名:通俗编

    〔西湖游览志余〕杭州市人讳低物为[革+及]。以其足下物也。〔按〕能改斋漫録。唐人谓事之不振者曰踏[足+及]。[革+及]、即踏[足+及]之省。字当作[足+及]。葢以物之不佳。此照于事之不振耳。


如果你对通俗编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通俗编》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