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国忌日不决囚

类别:子部 作者:清·赵翼 书名:陔余丛考

    国忌日不决囚,唐以来已有此制。按《旧唐书》太和五年御史奏:均王傅王堪男,国忌日于私第科决罚人。特降诏:国忌日惟禁饮酒举乐,至于科罚人吏,本无明文。但缘其日不合厘务,官曹即不得决断刑狱,其小小笞责。固无所妨。今后有此类,台府更不要举奏,此事亦见《家斋随笔》。是唐时国忌日,百官以体务故不决断刑狱,已沿为故事矣。元微之诗云:“缚遣推囚名御史,狼籍囚徒满田地。明日不推缘国忌。”又《唐书。裴宽传》:礼部言忌日享庙请用乐,宽奏:“庙尊忌卑则作乐,庙卑忌尊则备而不奏。”遂定为制。后世忌日不举乐,盖本此。


如果你对陔余丛考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陔余丛考》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