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之法,后世不复行。愚以为“江南信不可行矣。北方平原,沃野千里弥望,皆不起科。使势要得占为庄田。于此略仿井田之法,为之沟塍畎浍,公私有分,旱涝有备,不亦善乎?”而世皆以为不可行。余地姑未敢论,即如河南梁惠王所理,山东齐宣王所理,滕县滕文公所理也。孟子,岂漫不知事而以劝三君乎?姑于此先试之。自一乡渐推之一州一郡,以至一省。庶民不惊,事不扰,然必得好古力行之君子,使为守令,假以便宜,不拘文法,不求近功,不听浮言。天子亲命之,使民晓然知此意,乃或有济。不然诚难行也。
国家供三边之费,最大岁用银至四五十万。愚以为“欲省转运之费,莫若兴屯田兵法,取敌一锺,当吾二十锺。屯田一石,可当二十石。”今三边之地固在也,而人以为不可行,何哉?按赵充国『屯田之奏』曰“计度临羗,东至浩舋,羗虏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垦,可二千顷。”又言“北边自敦煌至辽东万一千五百余里,故有吏卒数千人,虏不能攻。今留歩士万人屯田,地势平易,多髙山逺望之便,部曲相保。以为屯田『内有亡费之利,外有守御之备』。”唐元和中,振武军饥,宰相李绛请开营田,乃使韩重华为水陆运使,给耒耜与牛,耕傍便近地,连岁大熟,军不复饥。又益募人为十五屯,屯置百三十人,而种百顷。各就髙为堡。东起振武,西过云州,界极于中受降城,秋果倍收,岁省度支钱千三百万。此又近事之效也。今独不可行乎?
老泉策云“方今,田之在官者,有二:职分也、籍没也。职分之田,募民耕之,敛其租之半而归诸吏。籍没之田,募民耕之,敛其租之半而归之公。”乃知今之官田,其来逺矣。猝未能去为是也夫。
正统以前,天下岁征税粮凡三千六百三十二万一千余石,内三百二十万九千石,折银八十一万四千余两。戸口商税,除折米外,并船料钞,折银可得四十三万九千余两。两淮盐场,盐课银,岁不下数万千两。各处税粮折征,共一百三万余两。云南闸办三万余两。各钞闗船料四万余两。马草折征二十三万余两。盐课折征二十余万两。每年入数共二百四十三万两。
送内库预备成造等项,十余万两或二十万两。官军俸银三十三万余两。官军折俸三十三万六千五百余两。宣府大同辽东陜西年例,共四十万两。若有声息,紧急奏讨,加添四五十万或二三十万。圣旦千秋等节用三十九万千八百余两。亲王王妃公主及上用及天下王府银盆水罐仪仗等用共十三万七千五百余两。每年出数共百余万两。
正德以来,天下亲王三十,郡王二百十五,鎭国将军至中尉二千七百,郡文职二万四百余员,武职十万余员,卫所七百七十二旗,军八十九万六千余,廪膳生员三万五千八百二十名,吏五万五千余,各项俸粮约数千万。
淛江等十三布政司并南北直隶,额派夏秋粮税大约二千六百六十八万四千五百五十余石,出多入少,故王府久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缺军饷,各省缺俸廪岁漕之数。
岁运正粮凡四百万石,内兑运二十四万,赴蓟州仓改兑六万,赴天津余三百七十万,赴京通二仓。
旧例,民运“淮安、徐州、临清、德州”水次四仓,交收漕运。官分派官军于内,支运于通州、天津二仓。成化十年,议四仓所收,令官军径赴州县水次四仓交兑,名为改兑。弘治十六年,又以派不足额,每年于水次四仓,支运九万六百石以足前数。正德九年,全派改兑。支运遂絶。
苏州岁运军粮六十五万石。加耗过坝,每石加七斗九升。不过坝,每石加六斗六升。外金花银十七万两,折米六十八万。鳯阳、南京不在数中,存留在苏,岁七万,河南岁漕三十万,淛江六十万。
祖宗时,岁用省以黄蜡一事言之。国初岁用不过三万斤,景泰天顺间,加至八万五千。成化以后,加至一十二万,其余可推也。
正德十六年,工部奏“巾帽局缺内侍。”巾帽靴鞋合用纻丝纱罗皮张等料。成化间二十余万。弘治间,至三十余万。正德八九年,至四十六万。末年至七十二万。
东汉永平中始定宦官员数。中常侍四人、小黄门十人。和帝以后,中常侍至十人、小黄门二十人。
唐太宗诏内侍不立三品。中宗时,黄衣,乃二千员,外置千员。衣紫者,尚少。开元天寳,黄衣以上三千员。外,紫者千余。其称旨者,輙拜三品。列戟于门。宋初自供奉官至黄门以一百八十人为定员。孝宗时仍定以二百人为额。后增至二百五十人,今上即位之初,锦衣卫旗校革三万一千八百余,岁省粮储数十万,裁革冗官冗兵一千四万余。岁省京储一百六十八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