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府凡换钱者,皆以一椅一桌厨列于街上,置钱于桌,以待人换。午则归家食饭,晚则收起钱,以桌厨寄附近人家。明日复然。
有一人桌厨内约积有钱五六千,其桌破坏一角。旁有一棍,看此破桌厨内多钱,心生一计。待此人起身食午,即装做一木匠,以手巾缚腰,插一利斧于旁,手拿六尺,将此桌厨横量直量一次,高声自说自应曰:“这样破东西,当做一新的来换,反叫我修补,怎么修得?真是吝啬的人!”自说了一场。一手拿六尺,将桌厨钱轻轻侧倾作一边,将桌厨负在无人处,以斧砍开,取钱而逃。时旁人都道是换钱的叫木匠拿去修,那料大众人群中,有棍敢脱此也。
乃午后,换钱者到,问旁人曰:“我桌厨哪里去?”众合答曰:“你叫木匠拿去修,匠还说你吝啬,何不再做新的,乃修此破物?彼已负去修矣。”换钱者曰:“我并未叫匠来,此是光棍脱去。”急沿途而访问,见空僻处桌厨剖破,钱无一文,帐恨而归。
按:此棍装匠而来,大举大动,大志大言,人哪知他是脱?只匠人修旧物,须在作场内,何须带斧带六尺而来?装为匠便非匠矣。但他人物件,他人为修,何人替他盘诘?此棍所以得行其诈也。然因此以推其馀,凡来历不明而装情甚肖者,倍宜加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