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事三旬
类别:子部 作者:清·惠栋 书名:
九曜斋笔记
而成不愆于素《士丧礼》:“献材于殡门外,主人遍视之。”又云:“献素、献成亦如之。”郑注云:“形法定为素,饰治毕为成。”彼言斫治椁材之事,如郑说,则素者,前所授之形法也。成者,城工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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