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水旱免税令
类别:子部 作者:清·惠栋 书名:
九曜斋笔记
《水旱免税令》曰:“诸田有旱、虫、霜处,拘见营田州县,检实具帐申省。十损四已上免租、税、调。七已上课、役俱免。若桑麦损尽,各免其所输。听折来年,经二年后,不在折限。其应免者,通计麦用为分数。”(《白氏六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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