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限断议陆士衡

类别:子部 作者:清·惠栋 书名:九曜斋笔记

    《晋书限断议》曰:“三祖实终为臣,故书为臣之事不可不如传,此实录之谓也。而名同帝王,故自帝王之籍不可以不称纪,则追王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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