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 因习第十八

类别:史部 作者:刘知几(唐) 书名:史通

    【原文】

    盖闻三王各异礼,五帝不同乐,故传称因俗,《易》贵随时。况史书者,记事之言耳。夫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此所谓胶柱而调瑟,刻船以求剑也。

    【译文】

    听说三王的礼制各异,五帝的乐制不同。所以史传中说要根据当时当地的风俗,《易》中认为贵在随时间的变化而改变,何况作为史书,是记载事情的,事情有了变化,而语言却没有变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胶柱鼓瑟,刻舟求剑了。

    【原文】

    古者诸侯曰芫,卿大夫曰卒。故《左氏传》称楚邓曼曰:“王莞于行,国之福也。”又郑子产曰:文、襄之伯,君莞,大夫吊。即其证也。案夫子修《春秋》,实用斯义。而诸国皆卒,鲁独称亮者,此略外别内之旨也。马迁《史记》西伯已下,与诸列国王侯,凡有芫者,同加卒称,此岂略外别内邪?何贬亮而书卒也?

    【译文】

    古代诸侯死称莞,卿大夫死称卒。所以《左传》中记载楚武王夫人邓曼说:“王亮于路上,是国家的福份。”还有郑国子产说:“晋文公、晋襄公为霸主时,君主亮,大夫吊唁。”就是例证。考察孔夫子修《春秋》,其实就用这个原则。但各国君主死都称卒,只有鲁国国君死才称蓖,这是尊重自己国君,以与其他诸侯国相区别的意思。司马迁《史记》中,周文王以下,以至各诸侯国的王侯,所有死都以卒称呼,这难道也是要把其他各国国君和自己的国君相区别吗?为什么要贬低他们,不写毙而写卒呢?

    【原文】

    盖著鲁史者,不谓其邦为鲁国;撰周书者,不呼其上曰周王。如《史记》者,事总古今,势无主客,故言及汉祖,多为汉王,斯亦未为累也。班氏既分裂《史记》,定名《汉书》,至于述高祖为公、王之时,皆不除“沛”、“汉”之字。凡有异方降款者,以“归汉”为文。肇自班《书》,首为此失;迄于仲豫,仍踵厥非。积习相传,曾无先觉者矣。

    【译文】

    原来编撰鲁史的人,不称自己的国为鲁国;编撰周书的人,不称自己的君主为周王。像《史记》,事件包括古今,没有主客之分的情况,所以说到汉高祖,多称为汉王,也就不能算是毛病。班固既然已经分出《史记》中的汉代部分,定名为《汉书》,在叙述高祖为沛公、为汉王的时候,都不去掉“沛”字、“汉”字。凡是有外国投降归附的,都写成“归汉”。班固《汉书》开始首先出现这种失误,一直到荀悦,仍在沿袭这一错误。真是积习难改,没有能够首先觉悟的人了。

    【原文】

    又《史记•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汉书》复有《涉传》,乃具载迁文。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事出百年,语同一理。即如是,岂陈氏苗裔柞流东京者乎?斯必不然。《汉书》又云:严君平既卒,蜀人至今称之。皇甫谧全录斯语,载于《高士传》。夫孟坚、士安,年代悬隔,“至今”之说,岂可同云?夫班之习马,其非既如彼;谧之承固,其失又如此。迷而不悟,奚其甚乎!

    【译文】

    还有,《史记•陈涉世家》说陈涉的子孙至今还享有崇高的地位口《汉书》又有《陈涉传》,就完全抄录司马迁的文字口考察司马迁说这话的时候,正是汉孝武帝的时候,而班固称“今”,却是汉孝明帝的时候。时间过去百年之久,话却还是同一句。即使陈氏后代在明帝时还有崇高地位,难道他们迁移到了东京洛阳了吗?一定不是这样。《汉书》又说:严君平死后,蜀人至今称颂他。皇甫谧完全照抄这句话,载在《高士传》里。班孟坚和皇甫士安年代相隔久远,“至今”的用语,怎么能同样使用?班固沿袭司马迁,其错误已经是那样的了,皇甫谧承袭班固,又出现如此的失误。迷误而不知觉悟,是何等地严重啊!

    【原文】

    何法盛《中兴书•刘魄录》,称其议狱事具《刑法志》,依检志内,了无其说。既而减氏《晋书》、梁朝《通史》,于大连之传,并有斯言•,志亦无文,传仍虚述。此又不精之咎,同于玄晏也岔。

    【译文】

    何法盛的《中兴书•刘魄录》说刘魄论述刑狱的事详载于《刑法说》,按他的话查检《刑法说》,里边根本没有。其后减荣绪编《晋书》、梁朝修《通史》,在《刘魄传》里都有这句话,《志》里也没有所说的内容,却在《传》内说空话。这又是不精细的过错,和皇甫谧一样了。

    【原文】

    寻班、马之为列传,皆具编其人姓名,如行状吮相似者,则共归一称,若《刺客》、《日者》、《儒林》、《循吏》是也。范哗既移题目于传首,列姓名于卷中,而犹于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苟姓名既书,题目又显,是则邓禹、寇询之首,当署为公辅者矣;岑彭、吴汉之前,当标为将帅者矣。触类而长,实繁其徒,何止《列女》、《孝子》、《高隐》、《独行》而已。

    【译文】

    考察班固、司马迁编撰《列传》,都列出传主的完整姓名。如果事迹特别相似的,就共同合用一个称呼,如《刺客》、《日者》、《儒林》、《循吏》等。范哗已经把题目移到传文前面,传文中也列了姓名,却还在列传底下,注为《列女》、《高隐》等题目。假如又要写出姓名,又要写出题目,那么邓禹、寇询传的前面,应当署为之臼台《公辅》了;岑彭、吴汉传的前面应当署为《将者》了。依此类推,实在会生出很多类来,何止《列女》、《孝子》、《高隐》、《独行》等几种呢?

    【原文】

    魏收著书,标榜南国,桓、刘诸族,咸曰“岛夷”。是则自江而东,尽为卉服之地。至于刘爬、沈文秀等传,叙其爵里,则不异诸华。刘批等传皆云:丹徒县人也。沈文秀等传则云:吴兴武康人。岂有君臣共国,父子同姓,阖间、季札,便致土风之殊;孙策、虞翻,乃成夷夏之隔。求诸往例,所未闻也。

    【译文】

    魏收著书,为南朝国家标目,对桓温、刘裕等政权,统统称作“岛夷”。这样一来,大江以南就全成了蛮荒之地了。至于刘褪、沈文秀等人的传,记叙他们的籍贯时,则和华夏人一样(刘裕等人的传都称是丹徒楚人,而沈文秀等人的传则称是吴兴武康人),哪有同属一国的君臣,同一姓氏的父子,如同阖间、季札一样的叔侄,就导致了国籍的差异;孙策、虞翻之类的君臣,就造成了夷夏的区别?考查历代,从未听说过先例。

    【原文】

    当晋宅江、淮,实膺正朔,嫉彼群雄,称为潜盗。故阮氏《七录》,以田、范、裴、段诸记,刘、石、符、姚等书,别创一名,题为“伪史”。及隋氏受命,海内为家,国靡爱憎,人无彼我,而世有撰《隋书•经籍志》者,其流别群书,还依阮《录》。案国之有伪,其来尚矣。如杜宇作帝,勾践称王,孙权建鼎峙之业,萧誉为附庸之主,而扬雄撰《蜀纪》,子贡著《越绝》,虞裁《江表传》,蔡述《后梁史》。考斯众作,咸是伪书,自可类聚相从,合成一部,何止取东晋一世十有六家而已乎?

    【译文】

    当东晋在江淮建立政权的时候,实际继承了正统,嫉恨群雄,把他们称为“潜盗”,所以阮孝绪《七录》把田融、范亨、裴景仁、段龟龙撰写的史书以及其它有关文怅前赵、石氏后赵、符氏前秦、姚氏后秦等十六国政权的史书,另外新创了一个名称,叫做“伪史”。到隋代受天命而有天下,全国统一,国家没有了爱憎之分,人民没有了国家之别,但有人撰写《隋书•经籍志》,为群书分类溯源,却仍同以往的阮孝绪一样。要说国家有“伪”的称呼,来源已经很古了。如杜宇在蜀称帝,勾践在越称王,孙权在江南建立三足鼎立的帝业,萧誓在江陵成为附属西魏的君王。因而扬雄撰写《蜀纪》,子贡撰写《越绝书》,虞溥编撰《江表传》,蔡允恭撰述《后梁史》。考察这些书,都属于伪国史,自然也应当按类归在一起,合成一个部别,又何止只是东晋一朝十六家呢?

    【原文】

    夫王室将崩,霸图云构,必有忠臣义士,捐生殉节。若乃韦、耿谋诛曹武,钦、诞问罪马文,而魏、晋史臣书之曰贼,此乃迫于当世,难以直言。至如荀济、元瑾,兰摧于孝靖之末,王谦、尉迥,玉折于宇文之季,而李刊齐史,颜述隋篇,时无逼畏,事须矫枉,而皆仍旧不改,谓数君为叛逆。书事如此,褒贬何施?

    【译文】

    当王朝即将崩溃,割据争霸蜂起的时候,一定会有忠臣义士,为保持节操而捐躯,至于像韦晃、耿纪图谋起兵诛讨曹操,文钦、诸葛诞兴兵问罪司马鳃,而魏晋史臣记载时称他们为贼,这是由于受当世当权者所迫,难以直言。而如荀济、元瑾,捐躯于北齐孝静帝末年,王谦、尉迟迥殉节于北周末年,李延寿在《北史》的齐史部分,颜师古在《隋书》中记述这些事情的时候,不在当世,没有逼迫,本应当矫正错误,而他们却都照旧不改,称他们几位为叛逆。这样记述史事,褒贬的原则体现在哪里?

    【原文】

    昔汉代有修奏记于其府者,遂盗葛龚所作而进之,既具录他文,不知改易名姓,时人谓之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及邯郸氏撰《笑林》,载之以为口实。磋乎!历观自古,此类尤多,其有宜去而不去者,岂直葛龚而已!何事于斯,独致解颐之消也。凡为史者,苟能识事详审,措辞精密,举一隅以三隅反,告诸往而知诸来,斯庶几可以无大过矣。

    【译文】

    当年汉代有人在家里撰写奏记,盗窃葛龚所作的奏文进奉皇帝,全部抄录他的文字后,不知道改换成自己的姓名,当时人说他:“作的奏文虽工,应当去掉葛龚”,到邯郸淳编撰《笑林》,记载了这件事作为笑柄。可叹啊,历观自古以来,这一类的事特别多,有应当去掉而没有去掉的,又何止一个“葛龚”呢?为什么只有这件事被用来作为引人发笑的讥讽呢?所有撰史的人假如都能审慎细致地分析事情,精密周到地措辞,举一反三,告诉他这一些,就能知道另一些,这样也许就不会犯大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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