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肇有人伦,是称家国。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亲疏既辨,等差有别。盖“子为父隐,直在其中”,《论语》之顺也;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自兹已降,率由旧章。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其有舞词弄札,饰非文过,若王隐、虞预,毁辱相凌,子野、休文,释纷相谢。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斯乃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也。亦有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若王沈《魏录》,滥述贬甄之诏;陆机《晋史》,虚张拒葛之锋。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界豺虎可也。
【译文】
人类开始有了在社会关系中的行为准则,就有了被称作家和称作国的概念。父亲像父亲,儿子像儿子,君像君,臣像臣,亲疏关系分辨清楚了,等级次序就有了区别。儿子要为父亲隐瞒过失,品德正直也就包含其中了,这是《论语》所遵循的道理;不记自己国君的大错,书写历史,内外有别,这是《春秋》所遵照的原则。自此以后,大家都遵照这个老规矩。史官遇到涉及自己的国君和父亲的地方,在言词上一定多加隐瞒回避,虽然在坚持正直的原则方面有所不足,但却保存了名分礼教。至于有些人舞弄文墨,遮盖过失,掩饰错误,如虞预对王隐低毁欺辱,沈休文向裴子野认错而消除矛盾,对史实的取舍出于主观的猜测之说,惩罚和褒奖全由自己的笔头执行,这是作者的丑恶行为,为人们所共同憎恨。也有常常是事情出于凭空,言词多属虚无:或是虚假地写别人的好处,借以作为给人的私人恩惠;或是诬陷地写别少拍勺坏处,用以报复对人的个人仇恨。如王沈《魏录》滥述贬滴甄后的诏文,陆机《晋史》夸大抵御诸葛亮时所打的胜仗,班固接受贿赂才作记载,陈寿向人借米才肯立传,这又是记载历史的奸贼,撰著史书的凶人了,即使把他们放在大庭广众中示众,把他们扔给豺虎吃了也不算过分。
【原文】
然则史之不直,代有其书,苟其事已彰,则今无所取。其有往贤之所未察,来者之所不知,今略广异闻,用标先觉。案《后汉书•更始传》称其懦弱也,其初即位,南面立,朝群臣,羞愧流汗,刮席不敢视。夫以圣公身在微贱,已能结客报仇,避难绿林,名为豪杰。安有贵为人主,而反至于斯者乎?将作者曲笔阿时,独成光武之美;谈言媚主,用雪伯、叔之怨也。且中兴之史,出自东观,或明皇所定,或马后枚刊,而炎柞灵长,简书莫改,遂使他姓追撰,空传伪录者矣。陈氏《国志•刘后主传》云:“蜀无史职,故灾祥靡闻。”案黄气见于株归,群乌堕于江水,成都言有景星出,益州言无宰相气,若史官不置,此事从何而书?盖由父辱受凳,故加兹谤议者也。
【译文】
然而歪曲史实的史书,历代都有。假如是大家都知道的,这里就不提了。有一些是前人所没有发现,后人所不知道的,今天略微增加一些不同的说法,以表示首先发现。查《后汉书•更始传》中说他懦弱,开始即位的时候,面南而立,接受群臣朝见,羞愧流汗,以手刮座位,不敢抬头看。刘圣公作为一个身份贱微时就能交结侠客报仇,避难于绿林,被称为豪杰的人,怎么可能到了贵为帝王的时候,却反而成了这样呢?这大概是作者歪曲史实以迎合当时的当权者,突出光武帝的美好形象;用奉承的话来讨好君主,以洗雪伯升、文叔兄弟对他的怨恨吧。况且东汉的历史记载,出自于东观,有的是汉明帝所定,有的是马皇后作了删削。而汉代国运长久,史料未作修改,于是使后来别的朝代追撰.后汉史时,所传的就是虚假的记载了。陈寿《三国志•刘后主传》说:蜀国没有史官的职务,所以不知道有关祸福徽兆的事。查史书有“黄气出现于株归”、“成群的乌鸦坠落到江中’,、“成都说有大星出现”、“益州说没有宰相之气”,如果没有设置史官,这些事怎么能写进书里?大概就是由于父亲受过晃刑的侮辱,所以才加上这样诽谤性的议论。
【原文】
古者诸侯并争,胜负无恒,而他善必称,己恶不讳。逮乎近古,无闻至公,国自称为我长,家相谓为彼短。而魏书以元氏出于边裔,见侮诸华,遂高自标举,比桑乾于姬、汉之国;曲加排抑,同建邺于蛮貂之邦。夫以敌国相仇,交兵结怨,载诸移檄,用可致诬,列诸细素,难为妄说。苟未达此义,安可言于史邪?
【译文】
古时候诸侯并肩争雄,胜负不定。而史官记载时,对别国的值得称道的事情必定记载,对自己国家的坏处并不隐讳。到了近古,听不到有这样完全出以公心的人了。国家必定是说自己的好,别人的不好。而魏收因为元氏出于边远之地,受到华夏各族的轻蔑,于是就对元魏自我标榜抬高身价,把它比做姬姓的周朝、刘姓的汉朝。对南朝想方设法排斥贬低,把它说成是蛮夷之地。如果国家互相敌对,交战结仇,记载在声讨的檄文中,可以用来诬蔑对方,而编列在史籍之中,就不能乱说一气。假如不能深刻理解这一点,怎么能谈论历史呢?
【原文】
夫史之曲笔诬书,不过一二,语其罪负,为失已多。而魏收杂以寓言,殆将过半,固以知仓领已降,罕见其流,而李氏《齐书》称为实录者,何也?盖以重规亡考未达,伯起以公辅相加,字出大名,事同元叹,既无德不报,故以虚美相酬。然必谓昭公知礼,吾不信也。语曰:“明其为贼,敌乃可服。”如王劫之抗词不挠,可以方驾古人。而魏收持论激扬,称其有惭正直。夫不彰其罪,而轻肆其诛,此所谓兵起无名,难为制胜者。寻此论之作,盖由君惫书法不隐,取咎当时。或有假手史臣,以复私门之耻,不然,何恶直丑正,盗憎主人之甚乎!
【译文】
那些史书中隐讳的笔法,诬蔑的记载,数量虽然不多,但要说起它们要承担的罪责,那么过失就不算少了。而魏收的《魏书》中夹杂的不能当真的话,大概要超过一半,确实是所知道的仓领以来的史书中少有的。而李伯药《北齐书》却称它为“实录”,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李伯药的亡父生前没有显达的时候,魏收给他取字“公辅”,字由魏收所取,事与顾元叹相似。既然要有恩德就报答,所以就用凭空加以赞美来作为报答。但如果要说他们无所偏袒,则正如说“昭公知礼”,我是不信的。古语说:“指明敌人是奸贼,才可以征服他。”像王韵那样的直言而不受屈服,可以和古人相提并论,可是魏收立论偏激,说他有愧有正直的原则。不指明对方的罪状,就轻易加以诛戮,这就是所谓的“兵起无名,难为制胜”了。探究这种议论的起因,大概是因为王君愁写书没有隐讳,得罪了当时的人;或者是有人借助史臣之手,报复私人所受的耻辱。要不然,怎么把正直说成丑恶,如同强盗憎恨主人,到了这种程度呢?
【原文】
盖霜雪交下,始见贞松之操;国家丧乱,方验忠臣之节。若汉末之董承、耿纪,晋初之诸葛、毋丘,齐兴而有刘秉、袁粟,周灭而有王谦、尉迥,斯皆破家殉国,视死犹生。而历代诸史,皆书之曰逆,将何以激扬名教,以劝事君者乎刃古之书事也,令贼臣逆子惧;今之书事也,使忠臣义士羞。若使南、董有灵,必切齿于九泉之下矣。
【译文】
霜雪交加之时,才显出青松的贞操;国家动乱危亡之际,才能考验出忠臣的气节。如汉末的董承、耿纪,晋初的诸葛诞、毋丘俭;南齐兴起时有刘秉、袁粟,北周将亡时,则有王谦、尉迟迥。这些都是不惜破家,以身殉国,视死如归的人。可是历代的史书,都称他们为叛逆,将用什么来激励和发扬名分礼教,以鼓励忠心事奉君主的人呢?古代史书的记事,让贼臣逆子恐惧;今天史书的记事,使忠臣义士羞愧,如果南史、董狐有灵,必定在九泉之下切齿愤恨!
【原文】
自梁、陈已降,隋、周而往,诸史皆贞观年中群公所撰,近古易悉,情伪可求。至如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考其行事,皆子孙所为,而访彼流俗,询诸故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实。昔秦人不死,验符生之厚诬;蜀老犹存,知葛亮之多枉。斯则自古所叹,岂独于今哉!
【译文】
从梁、陈以后,隋、周以前的各朝史都是贞观年间众人所修撰,近古的事情容易了解,情况的真伪可以探求。至于像朝廷的显贵大臣,其父亲、祖父必定有传,而考察其中的事迹,都是子孙所为。如果在民间察访,向老人询问,事情就和史书所记不同,史书中有很多言实不符之处。过去前秦有人没死,验证了符生所受的种种诬陷;蜀国有老人还在,才知道诸葛亮所受的很多冤枉。这是自古以来人们所叹息的,哪里只是今天才有的?
【原文】
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痒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但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是以隐侯《宋书》多妄,萧武知而勿尤;伯起《魏史》不平,齐宣览而无谴。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不亦难乎?呜呼!此亦有国家者所宜惩革也。
【译文】
史书的功用,在于记载功过,表扬美好,憎恨丑恶,得失在于一旦,荣辱关系千年。假如违背了著史的这个原则,还能做到公正吗?但是自古以来只听说因为秉笔直书的被杀,没听说因为歪曲史事的获罪。所以隐侯沈约的《宋书》多不真实,梁武帝萧衍知道了而并不责怪;伯起魏收的《魏书》虽不公正,齐宣帝高洋看过了而并不谴责。因此使史臣能够爱憎全由自己,褒贬随心所欲,明里不怕公认的法规,暗里心里不感到惭愧,要做到实录,不是很困难吗?唉,这也是治理国家的君主所应当惩戒革除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