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珠林九十一广记三百二十四

类别:子部 作者:南朝齐·王琰 书名:冥祥记

    宋案当作晋广记引无顺阳郭诠,字仲衡,晋益州刺史,义熙初,以党附桓玄被诛。二句依广记引补亡后三十余载,元嘉八年,忽见形诣女婿南阳刘凝之家,车卫甚盛。谓凝之曰:“仆有谪事,可见为作四十僧会,当得免也。”言终不见。刘谓是魍魉,不以在意。复夕,诠又与女梦言:“吾有谪罚,已告汝婿,令为设会;何以至今四字广记引有不能见矜耶?”女晨起,见诠从户过,怒言:“竟不能相救?今便就罪。”女号踊留之,问当何处设斋?答云:“可归吾舍。”倏然复没。凝之即狼狈供办,会毕,有人称诠信与凝之相闻,言:“感君厚惠,事始获宥。”言已失去,于是而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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