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殖第六十二(一)
范蠡曰(二):“计然【一】云:‘旱则资车,水则资舟(三),物之理也。’”
白圭曰(四)【二】:“趣时若猛兽鸷鸟之发。故曰:吾治生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三】是也。”
《汉书》曰(五):“秦汉之制,列侯、封君食租,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四】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五】,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
“故曰:陆地,牧马二百■,“(六)孟康曰:五十匹也。■,古蹄字(七)。”牛■、角千(八),“孟康曰:一百六十七头。牛马贵贱,以此为率。(九)”千足羊;“师古曰:凡言千足者,二百五十头也。”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十);“师古曰:言有大陂养鱼,一岁收千石。鱼以斤两为计。(十一)”山居,千章之楸(十二);“楸任方章【六】者千枚也。(十三)师古曰:大材曰章,解在《百官公卿表》。”安邑【七】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荥南济、河之间(十四)千树楸,陈夏【八】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十五)钟之田,“孟康曰:一钟受六斛四斗。师古曰:一亩收钟者,凡千亩。”若【一0】千亩栀、茜,“孟康(十六)曰:茜草、栀子,可用染也。”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谚曰:‘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师古曰:言其易以得利也。”
“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师古曰:千瓮以酿酒。”■、酱千瓨【一一】,“胡双反(十七)。师古曰:瓨,长颈(十八)甖也,受十升。”浆(十九)千儋,“孟康曰:儋,甖也。师古曰:儋【
一二】,人儋之也,一儋两甖。儋,音丁滥反。”屠牛、羊、彘千皮,谷籴千钟(二十),“师古曰:谓常籴取而居之。”薪■千车,船长千丈,木千章,“洪洞方章材也。旧将作大匠掌材者曰章曹掾【一三】。(二一)”竹竿万个【一四】,轺车百乘,“师古曰:轺车,轻小车也。”牛车千两【一五】,木器漆者千枚,铜器千钧,“钧,三十斤也。”(二二)素木、铁器若栀、茜千石,“孟康曰:百二十斤为石。素木,素器也。”马■、噭千【一六】,“师古曰:噭,口也。■与口共千,则为马二百也。噭,音江钓反。”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孟康曰:僮,奴婢也。古者无空手游口,皆有作务,作务须手指,故曰‘手指’,以别马牛蹄角也。师古曰:手指,谓有巧伎者。指千则人百。”筋、角、丹砂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师古曰:文,文缯(二三)也。帛之有色者曰采。”荅布、皮革千石,“孟康曰:荅布,白叠【一七】也。师古曰:粗厚之布也。其价贱,故与皮革同其量耳,非白叠也。荅者,重厚之(二四)貌。”漆千大斗,“师古曰:大斗者,异于量米粟之斗也。今俗犹有大量。”糱曲、盐豉千合,“师古曰:曲糱以斤石称之,轻重齐则为合;盐豉则斗斛量之,多少等亦为合。合者,相配耦之言耳。今西楚荆、沔(二五)之俗,卖盐豉者,盐、豉各一斗,则各为裹(二六)而相随焉,此则合也【一八】。说者不晓,迺读为升合之‘合’,又改作‘台(二七)’,竞为解说,失之远矣。”鲐、鮆千斤,“师古曰:鲐,海鱼也。鮆,刀鱼也,饮而不食者。鲐音胎,又音■。鮆音荠,又音才尔反。而说者妄读鲐为‘夷’,非惟失于训物,亦不知音矣。”鮿、鲍(二八)千钧,“师古曰:鮿,膊【一九】鱼也,即今不着盐而干者也。鲍,今之■(二九)鱼也。鮿音辄。膊,(三十)音普各反。■,音于业反。而说者乃读鲍为鮠鱼之鮠,音五(三一)回反,失义远矣。郑康成以为:■,于■室干之。(三二)亦非也。■室干之,即鮿(三三)耳,盖今巴、荆人所呼‘鰎鱼’者是也,音居偃反。秦始皇载鲍乱臭【二0】,则是■鱼耳;而■室干者,本不臭也。■,音蒲北反。”枣、栗千石者三之,“师古曰:三千石。”狐、貂裘千皮,羔羊裘千石,“师古曰:狐、貂贵,故计其数;羔羊贱,故称其量也。”旃席【二一】千具,它果采千种(三四),“师古曰:果采,谓于山野采取果实也。”子货金钱千贯【二二】,节驵侩【二三】,“孟康曰:节,节物贵贱也,谓除估侩,其余利比于千乘之家也。师古曰:侩者,合会二家交易者也;驵者,其首率也。驵,音子朗反。侩,音工外反。”贪贾三之,廉贾五之:“孟康曰:贪贾,未当卖而卖,未当买而买,故得利少,而十得其三;廉贾,贵乃卖,贱乃买,故十得五也。”亦比千乘之家。此其大率也。……
“卓氏曰:……吾闻岷山(三五)之下沃■(三六),下有踆鸱,至死不饥。“孟康曰:踆者蹲,水乡多鸱;其山下有沃野灌溉。师古曰:孟说非也。踆鸱,谓芋也。其根可食以充粮,故无饥年(三七)。《华阳国志》曰(三八):汶山郡都安县【二四】有大芋如蹲鸱也。”谚曰(三九):富何卒【二五】?耕水窟;贫何卒?亦耕水窟。言下田能贫能富(四十)。……
“丙氏……家,自父兄、子弟约:俯有拾,仰有取。(四一)”
《淮南子》曰(四二):“贾多端则贫,工多伎则穷,心不一也。”高诱曰:“贾多端,非一术;工多伎,非一能:故心不一也。”
(一) 司马迁最早作《货殖列传》(《史记》卷一二九),班固据以作《货殖传》(《汉书》卷九一)。本篇所记,除篇末引《淮南子.诠言训》外,余均出于《汉书.货殖传》,因亦并见于《史记.货殖列传》。“货殖”中几乎全部是关于农、林、牧、副、渔的生产交易经营,与《要术》全书记述范围相同,大概因此之故,贾氏列此专篇,而与“商贾之事,阙而不录”者有不同。
(二) 此段见于《汉书.货殖传》者,作“昔粤王句践困于会稽之上,迺用范蠡计然。计然曰:‘……故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物之理也。’”没有“范蠡曰”的引称。另外,《史记》裴骃《集解》引有《范子》,《新唐书.艺文志》着录有《范子计然》十五卷,并注说:“范蠡问,计然答”,则此段来源,也可能出自此类后人假讬之书。
(三) “旱则资车,水则资舟”,各本同,但恰恰和《汉书.货殖传》“旱则资舟,水则资车”(《史记.货殖列传》同)相反。据《要术》,旱用车,水用船,是常理;但《汉书》反常,据颜师古的解释是:“旱极则水,水极则旱,故于旱时预蓄舟,水时预蓄车,以待其贵,收其利也。”《国语.越语上》文种对越王也说:“臣闻之贾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则《要术》可能是倒错。
(四) 这段也见于《汉书.货殖传》,但同样没有“白圭曰”的题称。原文是:“白圭,周人也。当魏文侯时,……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予,……与用事僮仆同苦乐,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故曰:吾治生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挚”(《史记》同)通“鸷”。《要术》“趣”通“趋”(《史记》同),即赶上、抓紧,不失时机。
(五) 以下均系《汉书.货殖传》文(亦见于《史记.货殖列传》)。
(六) 引号(“”)内系《汉书》原有注文。下同。但并非全是颜师古的引注,参看有关校记。
(七) “■,古蹄字”的上面,《汉书》有“师古曰”。这不是《要术》脱去这三字,而是所据《汉书》注本有不同。类似的情况颇不少,这一类的注是唐颜师古《汉书》注本出书以前原有的。
(八) 《汉书》作“牛千■、角”,《史记》作“牛蹄、角千”。
(九) 这条小注,《汉书》作:“孟康曰:‘百六十七头也。马贵而牛贱,以此为率也。’”下面尚有师古注,但《要术》没有。
(十) “陂”,《汉书》作“波”,颜师古并特为作注:“‘波’读曰‘陂’,言有大陂养鱼,一岁收千石鱼也。说者不晓,乃改其波字为‘皮’,又读为‘披’,皆失之矣。”说明颜注本与贾氏所用《汉书》本不同。《史记》亦作“陂”。“石”原是衡名,即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一百二十斤)。
(十一)“鱼以斤两为计”,今本《汉书》无此注文。《史记》裴骃《集解》引徐广语,有此解释。
(十二)“楸”,《汉书》作“萩”,通“楸”,《史记》作“材”。《史记》裴骃《集解》引韦昭云:“楸木,所以为辕。”
(十三)“楸任”云云这句上面,《汉书》有“孟康曰”。又“千枚”,黄校、明抄误作“千故”,湖湘本误作“大枚”;金抄同《汉书》,不误。
(十四)“荥”,黄校、明抄、湖湘本误作“荣”,据《汉书》改正(金抄不清楚)。“淮北荥南济、河之间”,《汉书》同《要术》,惟“济、河”作“河、济”,《史记》则作“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荥”指“荥泽”,是古薮泽之一,久已湮塞,故址在今河南省荥阳县。常山即恒山,在山西省北部;又汉郡名,在今河北省元氏县。《史记》所指地区,比《汉书》要广阔得多,反映山西、河北的木材逐渐被砍伐。
(十五)“千亩亩钟之田”,明抄、湖湘本均作“千亩钟之田”。按此指每亩收一“钟”的田一千亩,“亩”字需要重复,据金抄及《汉书》原文补。
(十六)“孟康”,明抄误作“茜康”。又金抄脱注内“茜”、“栀”、“染”三字,“可”误作“河”。据他本及《汉书》分别补正。
(十七)“胡双反”,颜师古注作“瓨,音胡双反”,在下文“受十升”之下。这也说明《要术》所注,非出颜注,而另有其来源。
(十八)“颈”,明抄、湖湘本误作“头”,据金抄及《汉书》改正。
(十九)“浆”,百衲本《史记》作“酱”。按“浆”是所谓“米汁相将”的饮料,包括淡酒、薄粥、炒米汤、酸浆水等,古代也用以代茶解渴,和“酱”完全不同。上文已提到“■、酱”,这里不应又是“酱”,应是“浆”字之误,或者上文“■、酱”是“■浆”之误。
(二十)“谷籴千钟”,明抄及《汉书》如文;《史记》作“贩谷粜(按系“粜”的讹字)千钟”。“籴”,金抄作“■”,依据下文颜注“籴取”,金抄仍作“■取”,则此字仍是“籴”字,不过写法不同(在金抄中不同写法的字很多),或者写错。湖湘本则作“粜”,同《史记》,但注文仍作“籴”。杨树达《汉书窥管》以为“籴”、“粜”均误,应是“■”字,与“谷”同义。《今释》因据金抄以证杨氏之说为确。惟金抄自作“■”,不作“■”。兹从金抄、明抄及《汉书》原文。
(二一)这条小注,今本《汉书》没有,但见于《史记》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洪洞方章材也”,《汉书音义》“方章”作”方槁章”,“槁”字应系袭上文“薪槁”而衍;明抄作“洪同方■草材也”,“■”亦衍,“草”是“章”之讹;金抄则作“洪桐方章材也”。按“洪洞”是形容木材粗大,“洪桐”只是大桐树,兹参校金抄及《汉书音义》作如上文。
关于《汉书音义》,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声明:”都无姓名者,但云《汉书音义》。”说明《汉书音义》中的引说有不题姓名的,裴氏在引用其文时,只好迳称其书名。《要术》中的引注,有不少不题姓名的,也应该出于《汉书音义》。因此,《要术》所引,才会有不少和现在的颜注《汉书》不同或为颜注所无。这说明一个问题,即《要术》所引《汉书》注,除唐以后所加的颜注外,其余原先已有。《汉书音义》,据《唐书.经籍志》着录有孟康《汉书音义》九卷。
(二二)这条小注,《汉书》作:“孟康曰:‘三十斤为钧。’”(百衲本《汉书》“孟”误作“器”)《史记》作:“徐广曰:‘三十斤。’”《要术》引注无题名,不能目为脱漏姓名,而是所据注本不同。
(二三)“缯”,明抄、湖湘本讹作“绪”,据金抄及《汉书》改正。
(二四)各本无“之”字,金抄有,《汉书》亦有。
(二五)“沔”,各本及《汉书》均作“■”,无此字,讹。唐有沔州,故治在今湖北省汉阳县。《史记.货殖列传》说:“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张守节《正义》:“言从沛县西至荆州,并西楚也。”这里“西楚荆、沔”,即指西楚的荆州、汉阳一带地方。字应作“沔”,兹改正(渐西本作“沔”,是)。
(二六)“裹”,明抄误作“众”。
(二七)湖湘本作“占”,明抄作“古”,均误;兹据金抄及《汉书》作“台”。
(二八)正注文三“鮿”字,明抄均如字,同《汉书》,指淡味的干鱼;金抄、黄校、湖湘本均作“鲰”,同《史记》,是“鮿”的别体。但“鲰”又音邹,则指杂小鱼,为了避免混淆,兹从明抄及《汉书》作“鮿”。又正注文所有“鲍”、“■”、“鮠”三字,金抄几乎全是一个样子像“■”形,殊谬。
(二九)“■”,明抄、湖湘本作“鲍”,虽意思相同,仍是误字,据《汉书》改正。“■鱼”即腌鱼,亦即《要术》卷八脯腊篇的“浥鱼”。
(三十)“膊”,明抄、湖湘本误作“转”,据金抄及《汉书》改正。
(三一)“五”,黄校、明抄、湖湘本误作“王”,据金抄及《汉书》改正。
(三二)郑康成即郑玄,语见《周礼.天官》“笾人”郑玄注“鲍鱼”,是:“鲍者,于■室中糗干之,出于江淮也。”郑既注“鲍鱼”,故注文亦承正文作“饱者”,但《要术》及《汉书》均作“■”,说明鲍、■所指虽相同,而《周礼》各本传抄有异。“■”同“■”,即《说文》“■”的省写,音必,同“■”,是用火烘干。
(三三)明抄、湖湘本脱“鮿”字,金抄不脱,但此字金抄均别写作“鲰”。
(三四)“它果采千种”,《史记》作“佗果、菜千钟”,比《汉书》合理。
(三五)黄校、明抄作“■山”,《汉书》同。“■”是“岷”的讹字,兹从金抄作“岷山”。《史记》作“汶山”(湖湘本、《津逮》本、渐西本同)。张守节《正义》:“汶音■”。按岷山一名汶山。
(三六)各本及《汉书》均作“■”,金抄作“楙”,《史记》作”野”。按古文“野”字应作“■”,“■”是讹字。“楙”则是古文“茂”字,金抄讹。兹改作“■”。
(三七)“年”,黄校讹作“耳”。
(三八)《华阳国志》云云,颜注引以证明“踆鸱”确是指芋;《史记》张守节《正义》也引到,文字全同。
(三九)“谚曰”云云,系《要术》加注,非《汉书》注文。
(四十)金抄、明抄无“能富”二字,他本有,兹据补。
(四一)此段《汉书》全文是:“鲁人俗俭啬,而丙氏尤甚,以铁冶起富至钜万,然家自父兄、子弟约:俯有拾,卬有取。……”颜师古注:“俯,古俯字也。俯仰必有所取拾,无钜细、好恶也。”“卬”同“仰”。
(四二)见《淮南子.诠言训》。下文高诱注,今传高诱注本无。
【一】 “计然”,据《汉书》注引孟康说是:“姓计名然,越臣也。”据《史记》裴骃《集解》引《范子》则是:“姓辛氏,字文子。”虽有不同,而许多人都以为是人名,则是一致的。《汉书.古今人表》并且将他列在第四等。只有蔡谟不同意,他认为是范蠡所着书的篇名,理由是:“谓之‘计然’者,所计而然也。群书所称句践之贤佐,种、蠡为首,岂闻复有姓计名然者乎?若有此人,越但用半策,便以致霸,是功重于范蠡,蠡之师也。焉有如此而越国不记其事,书籍不见其名,史迁不述其传乎?”(《汉书》注引)
【二】 “白圭”,战国时人,善于经商。《孟子.告子下》篇、《韩非子.喻老》篇也有一个白圭,善于筑堤治水,据《孟子》赵岐注,就是善于经商的这个白圭。但也有人说是另一人(如清阎若璩等)。
【三】 伊尹,佐汤灭夏。吕尚,即姜太公,佐周灭商。“孙”指春秋时孙武,“吴”指战国时吴起,都善于用兵,后来“孙吴”并称。商鞅,战国时人,帮助秦孝公变法厉行新政,秦国因以富强。
【四】 朝见天子叫“朝觐”。诸侯相互报聘送礼叫“聘享”。
【五】 “岁万息二千”,一万本钱,每年取得二千的孳息。
【六】 《周礼.考工记》“舆人”:“方者中矩。”平正条直叫做“方”。“方章”就是平正粗直的大木材。
【七】 安邑,县名,汉置,有今山西省安邑镇及夏县地。
【八】 陈,今河南省淮阳县等地。夏,今河南省禹县。
【九】 渭川,当指渭河。
【一0】“若”是“或者”的意思。下文“若栀、茜千石”,义同。
【一一】“■”,也写作“醯”,读若稀音,就是醋。“瓨”,又音江。
【一二】“儋”,即“担”字。
【一三】“将作大匠”,官名,秦为“将作少府”,汉景帝时改名”将作大匠”,掌管皇家土木建筑。“章曹掾”是将作大匠下面管理木材的属官。
【一四】“个”,就是“根”、“枝”的意思。
【一五】“两”,即“辆”字。
【一六】“噭”音窍,顾胤即读为“窍”字。“马■、噭千”,据颜师古的解释,“噭”指口,则一匹马以四蹄一口计,五除一千,共得马二百匹。但《史记》司马贞《索隐》引顾胤说则有不同,顾胤以为上文“牧马二百■”,即五十匹,已经和千户侯相等,这里“马■、噭千”,不应解释为二百匹;“噭”即“窍”字,应该是指“九窍”(两眼、两耳、两鼻孔、一口及肛门、尿道),则连四蹄,一共十三,十三除一千,得马七十七匹。不过这里是指交易的数额,和上文指牧养的头数有不同,照颜师古的解释还是可以的。
【一七】《史记》张守节《正义》:“按白叠,木绵所织,非中国有也。”“白叠”本指棉花,因亦称其所织棉布为“白叠”。也写作”白■”,见卷十“木绵〔一一0〕”所引称。
【一八】照颜师古的解释,这个“合”,只能笼统地表示曲糱或盐豉各有相同的数量,但不能表明确实具体的数量。《史记》裴骃《集解》引徐广注,“合”读为“瓵”,音贻,是受一斗六升的陶制容器。大概这也是颜师古所不同意的。但作为某种定量的容器解释,究竟要合理些。
【一九】《释名.释饮食》:“膊,迫也;薄椓肉迫着物使燥也。”“薄”是迫近,由这一意义孳生为“膊”字,指迫近热或火使某种物体干缩,所以“膊肉”就是腊肉。这里“膊鱼”就是干鱼,即郑玄所谓“于■室干之”。
【二0】秦始皇在暑天死于沙丘(在今河北省平乡县),尸体运回长安,在路上已发臭,乃用腌鱼放在运棺木的凉车中,以乱其臭。《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崩于沙丘平台,……不发丧。棺载辒凉车中。……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这就是“鲍鱼乱臭”的出典。
【二一】“旃”通“■”,“旃席”即■毯。
【二二】“子”,利息;“子贷金钱千贯”,以一千贯钱放债取息。
【二三】“节”,操纵。“驵”,音脏,“驵侩”,大市侩,大掮客。
【二四】都安县,三国蜀置,故治在今四川省灌县东。
【二五】“卒”,同“猝”,音促,急暴,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