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第九十一
笔法:韦仲将【一】《笔方》曰(一):“先次(二)以铁梳梳(三)兔毫【二】及羊青毛【三】,去其秽毛,盖使不髯【四】。茹【五】讫,各别之。皆用梳掌【六】痛拍整齐毫锋端,本(四)各作扁【七】,极令均调平好,用衣羊青毛【八】--缩羊青毛去兔毫头下二分许。然后合扁,卷令极圆。讫,痛颉【九】之。”
“以所整羊毛中截(五),用衣中心【一0】--名曰‘笔柱’,或曰‘墨池’、‘承墨(六)’。复用毫青【一一】衣羊青(七)毛外,如作柱法,使中心齐,亦使平均。痛颉,内管中,宁随毛长者使深【一二】。宁小不大(八)。笔之大要也。”
合墨法(九):好醇烟【一三】,捣讫,以细绢筛--于堈内筛去草莽(十)若【一四】细沙、尘埃。此物至轻微,不宜露筛,喜失飞去,不可不慎。墨■(十一)一斤,以好胶五两【一五】,浸■才心反皮汁中。■,江南樊鸡木皮也【一六】;其皮入水绿色,解胶,又益墨色。可下鸡子白--去黄--五颗。亦以真珠砂(十二)一两,麝香【一七】一两,别治,细筛,都合调。下铁臼中,宁刚不宜泽(十三),捣三万杵,杵多益善。合墨不得过二月、九月,温时败臭,寒则难干潼溶【一八】,见风自(十四)解碎。重不得过三二两。墨之大诀如此。宁小不大【一九】。
(一) 《太平御览》引用书总目中有韦仲将《笔墨方》,但卷六○五“笔”项引有《笔墨法》,未标明作者姓名,它的内容是:“作笔当以铁梳梳兔毫及羊青毛,去其秽毛,使不髯。茹羊青为心,名曰笔柱,或曰墨池。”对照《要术》所引,显然是不完整的,疑亦出韦仲将法而多脱漏。
(二) “先次”,如果解释为“先”梳兔毫,“次”梳羊青毛,无此用例;如果“次”字是“后”字之误,差可解释,但“先后”的用法,古人还是很少的。《太平御览》卷六○五引《笔墨法》这二字只是一“当”字,“旧抄本”宋初苏易简《文房四谱》(张步瀛以《津逮》本为底本的《要术》校本中,过录着张定均据“旧抄本《文房四谱》”校勘的内容。这里所称“旧抄本”即据张定均所用本,下同)引韦仲将《笔墨方》无“次”字,《丛书集成》本苏易简《文房四谱》引亦无“次”字。据此,“次”应是衍文。
(三) “梳梳”,原只一“梳”字,《文房四谱》(不分“旧抄本”或《丛书集成》本时,是二本相同,下同。但引用无关《笔墨方》的其他资料时,指《集成》本)及《太平御览》引《笔墨法》均重文,必须重文,兹据补。
(四) “本”,如连上句“端本”连读,则“端”是毫锋,“本”是毫末,但两头不能同时拍齐。制笔必须毫端相齐,现在在湖笔生产上叫做“对锋”。清梁同书《笔史》引《妮古录》:“笔有四德:锐、齐、健、圆”;引柳公权帖:“出锋须长,……副切须齐”;引卫夫人《笔阵图》:“锋齐腰强”;《文房四谱》卷一笔有“四句诀”是:“心柱硬,覆毛薄,尖似锥,齐似凿。”都要求毫端齐一而尖锐。锋齐以后,根齐容易办到(如“副切”)。《文房四谱》所引就没有这个“本”字,这句“旧抄本”是:“用梳掌痛拍整毫,齐其锋端”,《丛书集成》本是:“用梳掌痛正毫,齐锋端”,都只要求拍齐锋端(不可能同时拍齐下头)是合理的。《事类赋》引亦无“本”字。因此这个“本”字连上句读,就成为费词。《文房四谱》卷二引唐陆龟蒙《哀茹笔工辞》:“旬濡数锋,月秃一把,编如蚕丝。”下文“各作扁”,也是一种编法,其所编的地方必须是在毫毛的下端。这样,这个“本”字连下句读,可以讲得通。因此,我们保留这个“本”字,读成“本各作扁”。
(五) “截”,原作“或”,《文房四谱》与《事类赋》均引作”截”。下文“中心”,《文房四谱》引作“笔心”。“中截”是截取羊毛的上段,即柳公权帖所称“副切须齐”,作为裹覆(“衣”)笔心之用。这样,作“或”或“截”,在作法上有差别。作“或”是或然之词,可以这样,也可以不这样。作“截”,这肯定是四层作成的笔:最内层是羊毛,次层是兔毫,三层是“中截”的羊毛,最外层仍裹以兔毫。《文房四谱》卷二引晋成公绥《弃故笔赋》:“结三束而五重。”梁同书《笔史》引黄庭坚《书侍其锳笔》:“宣城诸葛高三副笔,锋虽尽而心故圆。”引宋晁说之《赠笔处士屠希诗》:“自识有心三副健”。“心”指笔心,“副”即外覆的“衣”,“三副”即三重“衣”,“圆”、“健”都是笔的“四德”之一。所称“有心三副”,正是四重的笔。据此,笔以四重或五重为优,韦诞可能是“三副笔”的创始人,后来再发展为“四副”的五重笔。故据《文房四谱》等引改为“截”。
(六) “承墨”是“笔柱”的别名。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鸡毛笔”崔龟图注引韦仲将《笔方》说:“笔柱,或云墨池,亦曰承墨。”《要术》可能脱“亦曰”一类字,但没有也可以。
(七) “衣羊青”,明抄如文;金抄原先脱漏,校勘后以小字添补,虽字迹不显,尚可辨明;湖湘本脱“青”字。
(八) “宁小不大”,“旧抄本”《文房四谱》引作“宁心小,不宜大。”“宜”字无所谓,“心”字就重要。按韦仲将善写“径丈”大字,笔不可能限制到“宁小不大”,应是指“笔心”,《要术》应脱“心”字。
(九) 本条“合墨法”,《太平御览》卷六○五“墨”引作韦仲将《笔墨方》,文句基本相同,《文房四谱》卷五仍引作是韦仲将法,文字亦基本相同,则此条应仍出韦仲将法。但晁氏《墨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推定为宋晁贯之撰)在记述制墨各步骤中,常提到韦仲将法和贾思勰法,不但将二法分举,还将二法作比较,例如关于用药:“魏韦仲将用真珠、麝香二物,后魏贾思勰用梣木、鸡白、真珠、麝香四物”,说明贾法较韦法有不同。据此,此条又像不完全是韦法,也许贾氏补充了一些自己的经验,所以在引书时只称“韦仲将《笔方》”,而不称为“《笔墨方》”。
(十) “草莽”,《文房四谱》和《太平御览》卷六○五均引作”草芥”。
(十一)“■”,明抄误作“曲”,他本脱,据金抄补正。“■”原是麦屑,这里作粉末讲,“墨■”即指筛净的烟末(《文房四谱》引即作“烟一斤”)。
(十二)“真珠砂”,《文房四谱》与《太平御览》卷六○五引韦仲将法及晁氏《墨经》所记,均作“真珠”,无“砂”字。但明沈继孙《墨法集要》“用药”有用朱砂的,并且说朱砂“助色发艳”,则”砂”字应有,他书所引,脱。
(十三)沈继孙《墨法集要》“搜烟”:“搜(按借作“溲”)如细砂状,宁干勿湿。”这里“宁刚不宜泽”,似应在“都合调”下,和“下铁臼中”句倒错。
(十四)明抄作“自”,他本作“日”,《太平御览》卷六○五引亦作“日”。按制墨有“荫”(也叫“入灰”)的程序。所谓“荫”是将初制成的墨锭上下铺上细灰使吸去潮润(冬天在生火的暖室中)。作这样的处理时,晁氏《墨经》说:“置之不平亦曲,见风亦裂。”沈继孙《墨法集要》说:“不可见风,见风墨断。”但出灰之后,却要经过风中吹干的手续,可是没有日干的过程。《要术》所记也是在干墨的过程中,这里该是指风干时要坼裂,故从明抄作“自”。
【一】 韦仲将,名诞,三国魏时人,善书法,并善制墨。《三国志.魏志.刘劭传》注引《三辅决录》:“洛阳、邺、许三都宫观始就,命诞名题。诞以御笔墨皆不任用,因奏曰:‘……用张芝笔,左伯纸,及臣墨,皆古法,并此三具,又得臣书,然后可以逞径丈之势,方寸千言。’”元陆友《墨史》卷上:“箫子良《答王僧虔书》曰:‘仲将之墨,一点如漆。’”是韦诞原以善制墨着称。其兄韦昶,则善制笔。清梁同书《笔史》引《书断》:“晋韦昶,好作笔。王子敬得其笔,叹为绝世。昶字文休,诞兄。”魏明帝时建成凌云台,误将台匾先钉实在台上,只好用竹笼盛着题匾人,用辘轳转上去,离地二十五丈。这人很害怕,题好了下来,须发尽白,告诫子孙以后再也不要学书法。这人就是韦诞(《世说新语.巧艺篇》及注引《四体书势》并载其事)。
【二】 宋初苏易简《文房四谱》卷一引王羲之《笔经》:“凡作笔须用秋兔。秋兔者,仲秋取毫也。所以然者,孟秋去夏近,则其毫焦而嫩;季秋去冬近,则其毫■而秃。……其夹脊上有两行毛,此毫尤佳;胁际扶疏,乃其次耳。”
【三】 “羊青毛”,《丛书集成》本《文房四谱》引作“青羊毛”(以下也是一样)。梁同书《笔史》记载笔的毛料有三十种,其中羊毛有羊毛、青羊毛、黄羊毛三种。
【四】 “髯”是颊毛;须髯蜷曲叫“虬髯”。“不髯”是说将毛梳理清楚,不使蜷曲杂乱。
【五】 “茹”,梁同书《笔史》说:“制笔谓之茹笔,盖言其含毫终日也。……今制法如故,而茹笔之名隐矣。”《文房四谱》卷二引唐陆龟蒙《哀茹笔工辞》:“爰有茹工,工之良者。择其精粗,在价高下;阙齾叉互,尚不能舍。旬濡数锋,月秃一把。编如蚕丝,汝实助也。”这里“茹”,即指梳去秽毛后,再用口来整治毫锋的工作。原来毛上端毛色较嫩的部分叫做“锋”,各种毛的锋头长短不一,如果混制在一起,这笔写起来一定要“开花”。所以必须不厌其烦地非常细致地使锋头对齐,然后各制各样的笔。这一道工序,现在由水盆工来完成,唐以前是“茹工”的艰辛劳动。
【六】 “梳掌”,梳齿下部拿梳的地方,即梳把。
【七】 “扁”,编连或黏连成扁扁的薄排,作为裹覆笔心之用。
【八】 明方以智《通雅》卷三二:笔“有柱有被,有心有副。”“被”、“副”都是被覆在外层的“衣”。“衣”,这里作动词用,即作被覆讲(下文二“衣”字同)。《文房四谱》卷一记载唐欧阳通自重其字,用笔必须是“狸毛为心,覆以秋毫”。这里“用衣羊青毛”,也是以羊青毛为心,覆以兔毫。
【九】 “颉”是强项,又是减缩。《笔史》引黄庭坚《笔说》说:“张遇丁香笔,捻心极圆,束颉有力。”由于笔脚扎得很紧很坚实,松的被约缩到最低限度,可以强固地装入笔管中,故称为“颉”。《笔史》引《南部新书》:“柳公权《笔偈》:‘圆如锥,捺如凿,只得入,不得却。’盖缚笔要紧,一毛出,即不堪用。”这就是“痛颉”的情况。
【一0】“中心”,指上文所作成的以羊青毛为最内层以兔毫为次层的“笔柱”。“用衣中心”,是说再用羊毛裹覆“笔柱”为第三层。然后又用青兔毫裹在羊青毛外(“复用毫青衣羊青毛外”)为第四层。三四层的作法和一二层一样,所以说“如作柱法”。
【一一】“毫青”,《文房四谱》《丛书集成》本作“青毫”,意思相同,都是指青兔毫。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鸡毛笔”:“且笔有丰狐之毫,虎仆之毛,……然未若兔毫。其宣城岁贡青毫六两,紫毫三两,……劲健无以过也。”
【一二】“宁随毛长者使深”(“者”疑应作“着”),宁可尽其毛的长度,尽可能地使装进笔管中深些。《笔史》引黄庭坚《笔说》说:“宣城诸葛高,系‘散卓笔’,大概笔长寸半,藏一寸于管中。”可说深得很。
【一三】烟有松烟、油烟二类。《文房四谱》引此作“好醇松烟”,说明所用是松烟。明沈继孙以实际经验撰为《墨法集要》,自“浸油”至“印脱”分制墨为二十一道工序,较宋晁氏《墨经》多有发展。其“浸油”说:“古法惟用松烧烟,近代始用桐油、麻子油烧烟。衢(按指浙江衢县)人用皂青油烧烟,苏人用菜子油、豆油烧烟。……但桐油得烟最多,为墨色黑而光,久则日黑一日;余油得烟皆少,为墨色淡而昏,久则日淡一日。”烧松烟用■,烧油烟用盏、碗,各有特殊的装置。
【一四】“若”,作“及”讲。
【一五】晁氏《墨经》“和”的工序说:“凡煤一斤,古法用胶一斤。今用胶水一斤,水居十二两,胶居四两,所以不善;然贾思勰墨法,煤一斤,用胶五两,盖亦未尽善也。”又说:“胶多利久,胶少利新。匠者以其速售,故喜用胶少。……凡大胶必厚,厚难于和。”烟、胶配合同重量者,即宋何薳《墨记》所谓“对胶”,创始于唐末李超父子(本易水人,避难徽州,世为南唐墨官。后来“徽墨”,因此着名)。元陆友《墨史》卷上记载李超墨愈久愈好,坚能削木,“误坠沟中,数月不败”。《墨经》“胶”项:“凡墨,胶为大,有上等煤而胶不如法,墨亦不佳;如得胶法,虽次煤能成善墨。”
【一六】“梣,江南樊鸡木皮也”,《文房四谱》引作:“梣皮,即江南石檀木皮也”。按梣,木犀科,落叶小乔木或灌木,即秦皮。《名医别录》:秦皮,“一名岑皮,一名石檀。”陶弘景注:“俗云是樊槻皮,而水渍以和墨,书色不脱,微青。”《唐本草》注:“取皮水渍便碧色,书纸,看皆青色。……以叶似檀,故名石檀也。”是石檀木、樊槻木都是梣的异名,而《要术》作“樊鸡木”,只是记音异字而已,也可能“樊槻木”原是江南的习俗名称,到北方讹作“樊鸡木”,或者竟是“槻”字之误。槻音规。
【一七】沈继孙《墨法集要》“用药”说:“麝香、鸡子青引湿。……秦皮书色不脱。……银朱……助色发艳。”“银珠”即“真珠砂”。《要术》这四种都用到了,沈继孙说明它们的作用。
【一八】晁氏《墨经》“捣”项在捣好墨后说:“出臼,纳净器内,用纸封羃,熳火养之。纸上作数穴,以通气火。不可间断,为其畏寒。然不可暴(按指猛火,不是日晒),暴则潼溶,谓之‘热黏’,不堪制作。”所谓“潼溶”,即指胶干得不好,或者无法使胶干得很好,以致发生黏糊状态。
【一九】“宁小不大”,《墨法集要》“搜烟”说:“大墨最难搜(按借作“溲”)和,只宜于■,硬则燥裂。”《要术》“宁刚不宜泽”,是小型墨的作法。又“样制”说:“厚大利久,薄小利新;厚大难工,薄小易善;故墨工不喜为厚大。”大锭墨,据该书所记,在各种工序上都比较繁难。《要术》“宁小不大”,是轻胶小型的墨,是切合实用的,不是为珍藏炫奇制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