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十 益智四一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益智四一

    《广志》曰(一):“益智【一】,叶似蘘荷【二】,长丈余。(二)其根上有小枝,高八九寸,无华萼(三),其子丛生着之,大如枣,肉瓣黑,皮白(四)。核小者,曰‘益智(五)’,含之隔涎濊【三】。出万寿【四】,亦生交址。”

    《南方草物状》曰(六):“益智,子如笔毫,长七八分(七)。二月花色,仍连着实(八)。五六月熟。味辛,杂五味中,芬芳。亦可盐曝。”

    《异物志》曰(九):“益智,类薏苡【五】。实长寸许,如枳椇子【六】。味辛辣,饮酒食之佳。”

    《广州记》曰(十):“益智,叶如蘘荷,茎如竹箭。子从心中出,一枚有十子。子内(十一)白滑,四破去之,取外皮(十二),蜜煮为糁(十三),味辛。”

    (一) 《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及唐陈藏器《本草拾遗》均引到《广志》此条,除个别无关重要字互异及各有明显的错字外,“无华萼”均作“无叶萼”,“肉瓣黑”均作“中瓣黑”,“隔”《类聚》及《本草拾遗》作“摄”,余各同《要术》。《图经本草》记述益智子的形态是:“……其根傍生小枝,高七八寸,无叶,花萼作穗生其上。(实)如枣许大,皮白,中人黑。人细者佳。含之摄涎唾。”所谓“中人黑”,应指带壳的种仁,因其种皮是棕黑色的。

    (二) “长丈余”,《要术》各本、《类聚》、《御览》、《本草拾遗》引《广志》乃至陈藏器引顾微《广州记》(见校记(十))以及《图经本草》所记述,均同。按益智草植株高二米左右,叶片狭披针形,长可至一尺左右,“丈余”既承叶而言,疑是“尺余”之误。

    (三) “无华萼”,有误。按益智草,茎丛生,直立,圆锥形总状花序顶生,花萼筒状。《东坡手泽》(一百卷《说郛》本):“海南产益智,花实作长穟(按同“穗”),而分为三节。”《图经本草》亦称:“无叶,花萼作穗生其上。”《要术》引《南方草物状》亦明言:“二月花色,仍连着实。”所谓“无华萼”,应有脱误。

    (四) 益智草的果实呈纺锤形或椭圆形,果皮淡棕色;果实分三室,中轴胎座,每室含种子六至十一粒,种皮棕黑色。这里说“肉瓣黑,皮白”,“肉瓣”,实际是指种子,《类聚》等引作“中瓣”,则“肉瓣”可能是“内瓣”之误;“皮白”,勉强。

    (五) “核小者”曰‘益智’”,各本及《类聚》、《御览》等所引均同,但和开头即标明“益智”不协调。在药用上,《图经本草》以为“人细者佳”,可能《广志》是指药用的“益智子”,则有脱误,应作:“核小,名曰‘益智子’。”

    (六)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南方草物状》除校记(八)及末了多“出交趾、合浦”句外,同《要术》。《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引此条也是《南方草物状》,作:“益智,如笔毫,长七八分。二月华,五月六月熟。味辛,中芬香。出交趾、合浦。”“中”上脱“杂五味”三字。

    嵇含(?)《南方草木状》所记,没有一条不和《南方草物状》迥异,可是这条却完全一样,其文全同《类聚》所引《草物状》,只是后面添上一段不相干的张津送给曹操“益智子粽”的故事,似有因袭《草物状》的痕迹。

    (七) “分”,明抄、湖湘本等讹作“九”,据金抄等及类书引改正。

    (八) 《南方草物状》“某月花色,仍连着实”的特殊用语,《要术》所引,全是这样。《御览》所引,除少数相同外,大多有变易,或作“某月开花,仍连着实”,或作“某月花,花仍连着实”,本条干脆只是“二月华”。而《类聚》所引,本条则是:“二月华,色似莲,着实。”奇怪的是《南方草木状》也是这样(“似”作“若”)。其实此句仍是《南方草物状》的“二月花色,仍连着实”,只是最初“仍”错成“似”,后又改“连”为“莲”,就变成《类聚》所引的那样,而伪造《南方草木状》的人又改“似”为“若”。这个讬伪的痕迹颇为明显,而其时期不会在《类聚》以前。

    (九)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引作陈祁畅《异物志》,除无“实”字及“辣”讹作“刺”外,同《要术》。

    (十) 《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及《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十四均引到此条,并均题作顾微《广州记》(“微”,《类聚》误作“徽”)。其所引,“枚”均作“枝”,“糁”均作”粽”,《类聚》、《政和本草》无“中”字,“取”《政和本草》作“或”,“味辛”《御览》作“子味辛”。《本草纲目》卷十四“益智子”引陈藏器转引顾微《广州记》则大异,全文是:“其叶如蘘荷,长丈余。其根上有小枝,高八九寸,无花萼,茎如竹箭,子从心出。一枝有十子丛生,大如小枣。其中核黑而皮白。核小者佳,含之摄涎濊。或四破去核,取外皮,蜜煮为粽食,味辛。”有和《广志》相同的内容,似出后人串连在一起的。

    (十一)“内”,各本同,但《类聚》、《御览》及《政和本草》引均作“肉”,似应是“肉”字。

    (十二)“四破去之,取外皮”,除金抄“取外”二字是一格空白外,他本及《类聚》、《御览》、《政和本草》引均如文(《政和本草》“取”作“或”),《本草纲目》卷十四引陈藏器转引顾微《广州记》亦作“或四破去核,取外皮”,疑均有误,应作“四破取之,去外皮”。

    (十三)“糁”,这字只《要术》所引是正确的;各书引《广州记》均作“粽”,是“■”字之误。

    【一】 “益智”,即蘘荷科豆蔻属的益智草。其种子供药用,名”益智仁”。

    【二】 蘘荷,卷三有《种蘘荷芹■》篇。

    【三】 “涎濊”,口中涎唾多。现在益智仁亦作此用。“濊”音悔。

    【四】 万寿,县名,晋置,在今贵州省福泉县。

    【五】 薏苡,俗名米仁。

    【六】 “枳椇子”即枳椇的果实。《要术》写作“枳柜”,见“枳柜〔一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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