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茹五0
《吕氏春秋》曰:“菜之美者:……寿木之华;括姑之东,中容之国,有赤木、玄木之叶焉;“括姑,山名。赤木、玄木,其叶皆可食。”余瞀之南,南极之崖,有菜名曰‘嘉树’,其色若碧。”“余瞀,南方山名。有嘉美之菜,故曰‘嘉’,食之而灵。若碧,青色。”
《汉武内传》:“西王母曰:‘上仙之药,有碧海琅菜。’”
韭(一):“西王母曰:‘仙次药,有八纮(二)赤韭。’”
葱:“西王母曰:‘上药,玄都绮葱。’”
■:《列仙传》曰:“务光服蒲■根【一】。”
蒜:《说文》曰(三):“菜之美者,云梦之蔒菜。”
姜:《吕氏春秋》曰(四):“和之美者,蜀郡杨朴之姜。”“杨朴,地名。”
葵:《管子》曰(五):“桓公……北伐山戎,出(六)冬葵……,布之天下。”《列仙传》曰:“丁次卿为辽东丁家作人。丁氏尝使买葵,冬得生葵。问:‘冬何得此葵?’云:‘从日南买来。’”
《吕氏春秋》(七):“菜(八)之美者,具区(九)之菁”者也。
鹿角【二】:《南越志》曰(十):“猴葵,色赤,生石上。南越谓之‘鹿角’。”
罗勒:《游名山志》曰(十一):“步廊山【三】有一树,如椒,而气是罗勒【四】,土人谓为‘山罗勒’也。”
葙【五】:《广志》曰:“葙,根以为菹,香辛。”
紫菜:“吴都海边诸山,悉生紫菜。(十二)”又《吴都赋》云(十三):“纶组紫菜”也。《尔雅》注云(十四):“纶,今有秩啬夫【六】所带纠(十五)青丝(十六)纶。组,绶也。海中草,生彩(十七)理有象之者,因以名焉。”
芹:《吕氏春秋》曰(十八):“菜之美者,云梦之芹。”
优殿【七】:《南方草物状》曰(十九):“合浦【八】有菜名‘优殿’,以豆酱汁茹食之,甚香美可食。”
雍【九】:《广州记》云(二十):“雍菜,生水中,可以为菹也。”
冬风【一0】:《广州记》(二一)云:“冬风菜,陆生,宜配肉作羹(二二)也。”
■【一一】:《字林》曰:“■菜,生水中。”
蔊(二三)菜(二四)【一二】:“音■(二五),味辛。”
■(二六)【一三】:“胡对反。《吕氏春秋》曰:‘菜之美者,有云梦之■(二七)。’”
荶(二八):“似蒜,生水中。”
■菜【一四】:“音谨,似蒿也。”
■菜【一五】:“紫色,有藤。”
■菜【一六】:“叶似竹,生水旁。”
■菜(二九):“叶似竹,生水旁。”
藄菜(三十):“似蕨。”
■菜【一七】:“似蕨,生水中。”
蕨菜(三一):“虌也。《诗疏》曰:‘秦国谓之蕨,齐鲁谓之虌。’”
■(三二)菜【一八】:“似蒜,生水边。”
■菜【一九】:“徐盐反。似‘■荃(三三)菜’也。一曰:‘染(三四)草。’”
蓶菜【二0】:“音唯。似乌韭而黄。”
■菜【二一】:“他合反。生水中,大叶。”
■(三五):“根似芋,可食。”又云:“‘署预’别名。”
荷(三六):《尔雅》云(三七):“荷,芙渠也。……其实,莲。其根,藕。”
(一) 自“韭”条以下至最末“荷”条原均仅标目作大字,下面引文均作双行小注,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 “纮”,《学津》本、渐西本如文;金抄作“■”,明抄作“■”,湖湘本、《津逮》本作“耾”,《太平御览》卷九七六引作“阮”,均误。
(三) 《说文》只是:“蒜,荤菜,从艸■声。”但《尔雅.释草》“蒚,山蒜”陆德明《经典释文》引《说文》:“荤菜也。一本云:‘菜之美者,云梦之荤菜’”与《要术》同。段玉裁注《说文》即据以补入此二句。“蔒”即“荤”字,音熏。
(四) 出《吕氏春秋.本味》篇。“和”,指和味料。该篇说:”和之美者,阳■之姜,招摇之桂,越骆之菌,……。”“■”同“朴”。高诱注:“阳■,地名,在蜀郡。”《要术》“蜀郡杨朴”连称作正文,“蜀郡”应系自注文窜入。关于“箘”,引于“笋【五二】”。
(五) 见《管子.戒》篇,作:“桓公……北伐山戎,出冬葱兴戎叔,布之天下。”“冬葱”与《要术》作“冬葵”异。《太平御览》卷九七九“葵”引《管子》亦作“冬葵”。
(六) “出”,明抄、湖湘本等讹作“世”,据金抄等及《管子》改正。
(七) 出《吕氏春秋.本味》篇。本条原列“葵”条下,但“菁”与“葵”不相干(菁是韭菜花或芜菁,从来没有把它当作葵的),当系另有“菁”条,而脱去小标目后误列在“葵”条下面,兹为提行分列。
(八) “菜”,明抄讹作“叶”。
(九) “具区”是太湖的古代名称,明抄作“贝区”,误,据他本及《本味》篇改正。
(十) 《太平御览》卷九八○“鹿角”项只引《南越志》此条,同《要术》,惟“葵”作“菜”。
(十一)《游名山志》,谢灵运撰,书已佚。此条《太平御览》等未引。
(十二)此条未标明出处,而《太平御览》卷九八○“紫菜”引称:“《吴郡缘海记》曰:‘郡海边诸山,悉生紫菜。’”可能《要术》脱去《吴郡缘海记》的书名。《要术》引书,如后文所引同出一书时,往往不再标书名(本目引《汉武内传》及引《字林》亦如此),这条也可能出自《广志》,故下文贾氏引《吴都赋》时特标明“又”字,以示区别。《要术》“都”似应作“郡”。卷八《菹绿》篇、卷九《素食》篇及《作菹藏生菜法》篇有几处提到用紫菜作作料,那都是《食经》、《食次》文。
(十三)《文选》左思《吴都赋》作“纶组紫绛”。据刘渊林注,”紫”指紫菜,“绛”指绛草(即茜草)。该《赋》不会“紫菜”连称,《要术》误。
(十四)《尔雅.释草》:“纶似纶,组似组,东海有之。”所称”注云”,是郭璞注,文同《要术》(“焉”作“云”)。
(十五)“纠”是绞织进去,明抄作“紏”,俗讹字;湖湘本、《津逮》本作“斜”,误;据金抄等及《尔雅》郭注改正。
(十六)“丝”,明抄讹作“彩”,据他本及《尔雅》注改正。
(十七)“彩”,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讹作“移”,据他本及《尔雅》注改正。
(十八)出《吕氏春秋.本味》篇。
(十九)金抄、明抄是《南方草物状》,他本误作《南方草木状》。《太平御览》卷九八○“优殿”亦引作《南方草物状》(只有此条),“豆酱汁”以下作:“茹食,芳好。可食胡■。”唐陈藏器《本草拾遗》引作《南方草木状》,文字较简,内容相同,仍应是《南方草物状》。
(二十)《太平御览》卷九八○“雍菜”只引《广州记》此条,作:“雍菜,生水,以为菹。”
(二一)《太平御览》卷九八○“冬风”只引《南州记》一条,是:“冬风菜,陆生,宜肥肉作羹。二者微味,人甚重之。”《御览》用书总目无《南州记》,疑是《广州记》之误。
(二二)“羹”,金抄、明抄作“美”,虽可读成:“宜配肉作,美也”,惟他本及《御览》引均作“羹”,而且“东风〔九八〕”引《广州记》亦作“宜肥肉作羹”,应是“羹”字之误。“配”《御览》引及〔九八〕目均作“肥”,虽两可通,仍应是“肥”字。“冬风菜”的“菜”,明抄讹作“莱”。
(二三)“蔊”,明抄讹作“■”,据他本改正。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有“熯菹法”,“熯”即“蔊”字,那是《食次》文。
(二四)自“蔊菜”条至“■”条,仍应是引自《字林》文。本条《太平御览》卷九八○“蔊”正引作《字林》,作:“蔊,辛菜也。”唐陈藏器《本草拾遗》有“■菜”,引《字林》说:“■,辛菜,南人食之,去冷气。”所引即《字林》此条,“■”是“焊”字之误(参看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注释【三六】)。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蕹菜”崔龟图注引《字林》又误作“桌”。
(二五)“■”,各本同,是“罕”的本字,明抄残烂作“■”。《御览》此注在标题“蔊”字下,作“音罕”。
(二六)《太平御览》卷九八○“芹”引《字林》:“蘴(原注:”音丰”),美菜,生云梦。”“蘴”、“丰”应是“■”、“岂”之误。
《说文》“■”字下有“菜之美者,云梦之■”,没有标明出自《吕氏春秋》。今《吕氏春秋.本味》篇只有“云梦之芹”,没有“云梦之■”。段玉裁推测《说文》这句是根据“伊尹书”来的,而徐锴《说文系传》认为就是《吕氏春秋》“云梦之芹”的异写字。
(二七)“■”,明抄作“岂”;金抄不清楚,但有草头;他本作”■”,是。
(二八)《北户录》卷二“水韭”:“又荶,见《字林》:‘似蒜,生水中。’”《太平御览》卷九八○“荶”引《字林》同。“荶”音吟。《玉篇》:“艸,似蒜,生水中。”也应是转录《字林》的。
(二九)“■菜”这条,明清刻本均脱漏,金抄、明抄有。“■”,金抄作“■”,明抄作“■”,此二字字书均未收。《玉篇》有“■”字,解释同《要术》,兹暂作“■”。
(三十)“藄菜”这条和“藄〔九一〕”重出。“藄”音其,金抄讹作“■”,据“藄〔九一〕”及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蕨”条改正《学津》本、渐西本已改正)。本条的“蕨”,金抄讹作“藤”。
(三一)“蕨菜”这条和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蕨”条重出,但金抄无此条,可注意。引《诗疏》文与卷九“蕨”条引《诗义疏》文有异。这是《字林》所引,非《要术》引(和“■”引《吕氏春秋》同样)。
(三二)“■”,明清刻本讹作“葟”,据金抄、明抄改正。“■”也写作“■”,如“捏”俗写作“捏”。《玉篇》有“■”字:“菜,似蒜,生水旁”,即“■”字。
(三三)“荃”,各本同,明抄作“筌”。
(三四)“染”,金抄、明抄同,明清刻本作“深”,疑均非,而应是“海”字,参看注释【一九】。
(三五)“■”这条实际也和“藷〔二七〕”重出。标目金抄、明抄均只一“■”字,湖湘本作“■菜”,他本作“藷菜”。下文“署预”,金抄、明抄、湖湘本同,他本作“薯蓣”。这些都是同字异写的字。
(三六)卷六《养鱼》篇有“种藕法”、“种莲子法”,卷八《作鱼鲝》篇并二处提到用荷叶。贾氏不会不知道“芙渠”是荷花的别名,也不应把《尔雅》的荷当作野生,这里“荷”条,实际也是重出。怀疑这些地方,很可能出于后人附益。
(三七)见《尔雅.释草》,无“也”字。此“也”字明抄脱漏。
【一】 “蒲■”是天南星科的石菖蒲及其变种细叶菖蒲一类的植物,其叶细如韭薤,故名。《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六引《吴氏本草》:“菖蒲,一名尧韭”,正是指这一类。其根茎供菜用,茎的轮节极密。
【二】 “鹿角菜”,《嘉佑本草》始着录:“生海中。”明何乔远《闽书》“赤菜”引《海物异名记》:“海生而紫蔓,其大者为‘鹿角菜’,一名‘猴葵’。”疑即红藻类杉海苔科的鹿角菜,全形略似鹿角,故名。除供食用外,可用作黏糊料。
【三】 《太平寰宇记》记载浙江温州有步廊山:“在州东北,见谢公《名山志》。”谢公《名山志》即本条谢灵运《游名山志》。
【四】 这里“罗勒”是,见卷三《种兰香》篇。“山罗勒”,未详。
【五】 “葙”,音襄,《玉篇》解释是“青葙子”。青葙子是苋科的青葙,种子供药用。但和本条所说不像。“蘘”,《集韵》:“同葙。”《名医别录》有“蘘草”,只说“生淮南山谷”,无形态描述,但说“味甘苦”,亦非本条所指。“葙”、“蘘”既同字,本条所记,以根茎为菹,有辛香味,疑系蘘荷科植物。
【六】 “有秩啬夫”,地方基层小吏,掌管讼狱和收税。始置于秦,历西汉至南朝宋以后废。
【七】 “优殿”,《本草拾遗》始着录,称:“味辛温。去恶气,温中,消食。生安南,人种为茹。”下面就引《南方草物状》(“物”作“木”)这段作说明。但未悉是何种植物。
【八】 合浦,郡名,汉置;东汉治合浦,即今广东省合浦县;梁陈治徐闻,即今同省海康县。
【九】 “雍”,即旋花科的蕹菜,俗名空心菜。
【一0】《开宝本草》最先着录有“东风菜”:“入羹臛煮食,甚美。生岭南平泽。茎高三二尺,叶似杏叶而长,极厚软,上有细毛。先春而生,故有‘东风’之号。”这是菊科的东风菜。《本草纲目》卷二七“东风菜”,确指为就是“冬风菜”。
【一一】“■”,音斛。《玉篇》也只是:“菜,生水中者。”《唐本草》着录有“■草”,说“生水傍”。注云:“叶圆,似泽泻而小,花青白,亦堪啖。所在有之。”别本注云:“江南人用蒸鱼食之,甚美。”“■”与“■”同音,未知是同一植物否?
【一二】“蔊菜”,即十字花科的蔊菜,茎叶有辛味,可供食用。
【一三】“■”,照《要术》音注,该读“汇”音;又音岂。徐锴认为就是芹,段玉裁也这样说。这是就《吕氏春秋》“云梦之芹”句推测的。《广州植物志》等确指这个是水蕨科的水蕨。
【一四】“■”,《说文》:“菜,类蒿。”与《要术》所说同。《玉篇》以为即“蒌蒿”,见“蒌蒿〔八九〕”。段玉裁、朱骏声以为即是“芹”字。
【一五】“■菜”,即三白草科的蕺菜。《广雅.释草》:“蒩,蕺也。”崔豹《古今注》:“荆扬人谓蒩为蕺。”《唐本草》注:“此物叶似荞麦,肥地亦能蔓生。茎紫赤色。……关中谓之菹菜。”“■”、“蒩”、“菹”,这里是同字异写。
【一六】“■”,音螺,《玉篇》:“菜,生水中。”下条“■”,音悦,《玉篇》解释同《要术》;但《广韵》解释:“草名,似芹”,则是另一种。■、■二种,《字林》解释全同,但文献上没有找到更多的记载。
【一七】“■”,音遏,《广韵》解释同《要术》。《玉篇》作“■”,解释亦同。“生水中”像蕨的植物很多,无从推测是什么植物。“藄菜”,参看“藄〔九一〕”。
【一八】“■”,音捏,《广韵》:“菜,似蒜,生水边。”和《玉篇》同样,都只是《要术》这几个字的解释。这和上面的“荶”,文献上都没有更详细的记载。
【一九】“■”,音潜,同“荨”,亦读寻音,李时珍认为即是“荨麻”(见《本草纲目》卷十七下)。荨麻是,荨麻科,茎和叶嫩时可食。
净去猪毛鱼鳞,古称“燅”,也写作“燖”、“燂”。我国形声字的声旁,例多互用。因此“■”也写作“■”、“藫”。《说文》:“荨,或从爻”作“■”。《尔雅释草》:“■,海■。”“■”即“藻”字。《本草经》:“海藻,……一名藫。”《玉篇》:“藫,海藻也。”据此,“■”的另一意义是海藻。本条“一曰”的异说,应即指此。那就不可能是“染草”,显系有误。湖湘本等作“深草”,“深”、“海”形似,怀疑应是“海草”。“■荃菜”,当时俗名,未详。
【二0】“蓶菜”,《玉篇.广韵》的解释都是“似韭而黄”,少一“乌”字,与《要术》有不同。但未详何物。“乌韭”是蕨科的。
【二一】“■”,音忒。《玉篇》:“菜,生水中者。”《救荒本草》说泽泻俗名“水■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