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十 石■丈之切五八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石■丈之切(一)五八

    《尔雅》曰(二):“藫,石衣。”郭璞曰:“水■【一】也,一名‘石发’。江东食之。或曰(三):‘藫【二】叶似■而大,生水底,亦可食。’”

    (一) 金抄作“大之切”,明抄作“文之切”,均误。《说文》:“■,水衣,从艸治声。”《周礼.天官》“醢人”有“■菹”,陆德明《经典释文》:“■,……沈云:‘北人音……丈之反’。”说明“■”虽同“苔”,但北方有“丈之反”(音治)的读法,故据以改正。

    (二) 见《尔雅.释草》。郭注“■”作“苔”,余同。

    (三) “或曰”,《要术》原无此二字,《尔雅》郭注有,表明是另一说法,必须有,兹据补。

    【一】 “■”,音台,即“苔”字;古又音治,音异义同。“藫”,音潭,与“■”双声,二字涵义亦同。《文选》郭璞《江赋》有”绿苔”,李善注引《风土记》:‘石发,水苔也,青绿色,皆生于石。”神农本草经有“陟厘”,《唐本草》注:“此物乃水中苔。……《小品方》云:‘水中■苔也’;《范东阳方》云:‘水中石上生,如毛,绿色者’。”“如毛”,即是“似发”,故《图经本草》称:“石发,即陟厘也。”陟厘可作纸,张华作《博物志》,晋武帝给他“侧理纸”万张,即“陟厘纸”,又名“苔纸”。陟厘二字的切音,正是“■”字(音治),徐言是“陟厘”,急呼就是“■”。因生于水中石上,故所称“石衣”、“石发”、“石■”乃至“水■”,都是指苔类的某些种。李时珍认为石衣、石发都是乌韭的异名(见《本草纲目》卷二一“乌韭”),恐是后人的说法。乌韭是蕨类,不是苔类,参看“菜茹〔五0〕”注释【二0】。

    【二】 这个“或曰”的“藫”,是藫的别一解说,实际就是“■”字,音潜,不是水苔,而是指海藻。《尔雅.释草》:“■,海■”(参看“菜茹〔五0〕注释【一九】)。海藻有红藻、绿藻等类。郭璞注“■,海■”为“海罗”,即海萝,藻体呈管状,作不规则的分歧,赤褐色,属红藻类。但海萝与薤无一相合,此处“叶似■而大”的“■”,则是另一种,非海萝,当是绿藻类的某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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