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十 土瓜六七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土瓜六七

    《尔雅》云(一):“菲,芴。”注曰:“即土瓜【一】也。”

    《本草》云(二):“王瓜,……一名土瓜。”

    《卫诗》曰(三):“采葑采菲,无以下体【二】。”毛云:”菲,芴也”《义疏》云(四):“菲,似葍【三】,茎粗,叶厚而长,有毛。三月中,蒸为茹(五),滑美,亦可作羹。《尔雅》谓之‘蒠菜【四】’。郭璞注云(六):‘菲草,生下湿地,似芜菁,华紫赤色,可食。’今河南谓之‘宿菜’。”

    (一) 《尔雅.释草》文及郭璞注并同《要术》。

    (二) 《神农本草经》有此记载,其草部中品称:“王瓜,……一名土瓜。”

    (三) 见《诗经.邶风.谷风》。《诗》句及毛《传》文并同《要术》。

    (四) 《诗经.谷风》孔颖达疏引陆玑《疏》“亦可作羹”以上同《要术》引《诗义疏》(只“蒸”下多“■”字,无“亦”字),以下是:“幽州人谓之芴,《尔雅》谓之蒠菜,今河内人谓之宿菜。”无“郭璞注”的一段。《太平御览》卷九九八“土瓜”题作《诗义疏》的,引文“亦可作羹”以上全同《要术》,以下则同陆玑《疏》,亦无郭璞注的一段。郭璞注的有无,在解释上有很大的差别,参看校记(六)。

    (五) “茹”,金抄、明抄脱,他本有,孔引陆玑《疏》及《御览》引《诗义疏》亦有,兹据补。

    (六) 《尔雅.释草》有“菲,芴”和“菲,蒠菜”,都是解释”菲”的。《诗义疏》称:“菲,……《尔雅》谓之‘蒠菜’”,是采取《尔雅》的“蒠菜”条以解释《谷风》的“菲”,和毛《传》的以“芴”解释“菲”不同。这里“郭璞注”云云虽是郭璞注《尔雅》”蒠菜”文,但“似芜菁”云云和《诗义疏》的“似葍”云云不协调,因二者所指不是同一种植物。《御览》引没有郭璞注(陆玑《疏》也没有),表明《诗义疏》只采取《尔雅》的正文作说明,而不同意郭璞的说法。《要术》插进郭璞注,反而引起矛盾。说者多认为《诗义疏》就是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陆玑是三国吴人,岂能引用郭注?郑玄《笺》释《谷风》的菲是“葍之类”,《诗义疏》的“似葍”云云,正是承郑说作解释,与“苹”的从郑说相同(参看“苹〔六六〕”校记(二)),岂能又采取与己说抵触的郭说?因此,我们怀疑这个郭璞注是后人添进去的。又陆玑《疏》有“幽州人谓之芴”,《诗义疏》独无此句,亦可注意(参看注释【三】)。

    【一】 植物以“土瓜”为名,往往随俗而异,所指实非一种。郭璞所称的“土瓜”,是当时的俗名,无一字描述,未悉何指,不过我们可以从它的来源方面追究。

    《尔雅.释草》有“果裸之实,栝楼”,郭璞注:“今齐人呼之为天瓜。”又有“钩,藈姑”,郭注:“■■也,一名王瓜。”连同这里注“菲,芴”为“土瓜”,郭璞以天瓜、王瓜、土瓜三种分注《尔雅》的三条,好像三种瓜各是一种,其实还值得研究。“天瓜”即葫芦科的栝楼,没有问题。“王瓜”、“土瓜”是什么?当从它的来源方面推求。郭璞注《尔雅》的三种瓜,除天瓜是实际得之齐人方言外,王瓜和土瓜,都是根据《广雅》来的。

    《广雅.释草》:“土瓜,芴也”,“藈菇,■■,王瓜也。”“芴”音物,“藈”音圭,“■■”音钩娄。郭璞注《尔雅》,和《广雅》完全相同;而“芴”之为“土瓜”,“藈姑”之为“王瓜”,实始于《广雅》,郭璞是迳承其说以注《尔雅》。“藈姑”即“■■”,“■■”就是“栝楼”的记音异写字。《广雅》独无“栝楼”条,在《广雅》即以“■■”为“栝楼”。据此,所谓“栝楼”也就是“王瓜”。葫芦科的王瓜,与栝楼是同属的二种,很相像。相似的东西,异名也容易相混。古所称“王瓜”,指栝楼。高诱注《淮南子时则训》“王瓜”说:“栝楼也”,是其明证。直到《图经本草》还特别将栝楼的这个混名“王瓜”改写作“黄瓜”,以免和王瓜相混。实际上现在中药商品上也还有误以王瓜为栝楼。据此,郭璞所称“■■”的“王瓜”,实际还是栝楼。《尔雅》是积累多人解释经传的书,不可能一名一物(实际上同物异名的也不少),“钩,藈姑”,实际就是“果裸之实,栝楼”。

    《神农本草经》:“王瓜……一名土瓜。”邢昺解释《尔雅.释草》“蔩,菟瓜”的郭璞注“似土瓜”也说:“土瓜者,即王瓜也。”邢说也是根据本草书来的。据此,郭璞所称“菲,芴”的”土瓜”,即《本草经》所称的王瓜。

    【二】 “下体”,指这种植物的地下可供吃食的部分。

    【三】 对《诗经》“采葑采菲”的“菲”,《尔雅》本身就有“菲,芴”和“菲,蒠菜”两种解释。采取“菲,芴”作解释的,以毛《传》为代表,后来《广雅》、郭璞都以“土瓜”释“芴”。“菲”的另一解释以郑玄《笺》为代表,即所谓“葍之类”,郑玄弟子孙炎注《尔雅》承郑说:“葍类也”,《诗义疏》、陆玑《疏》也跟着说”似葍”。但郑玄、孙炎都没有和“蒠菜”连在一起,自《诗义疏》称“《尔雅》谓之蒠菜”,乃与蒠菜等同;而陆玑又称“幽州人谓之芴”,更合《尔雅》的两条“菲”为一条,即合“芴”与“蒠菜”为一物。因此后来人就很自然的说:“菲也,芴也,蒠菜也,土瓜也,宿菜也,五者一物也”(见《广雅疏证》引某氏注《尔雅》)。其实这是不正确的。“葍”是旋花属的植物,根可食(见“葍〔六五〕”注释【一】),但“似葍”不等于葍。从“似葍”的蔓本、叶形和根块可食等方面推测,怀疑《诗义疏》所称即是“蒠菜”的“菲”,也许是薯蓣科属的植物。

    【四】 焦循《毛诗补疏》以为《尔雅》的“菲,芴”是萝卜。萝卜和“土瓜”及“似葍”的二说均有不合,却和郭璞注“似芜菁”云云的“菲,蒠菜”有些相像。同样解释《尔雅》的“蒠菜”,但郭说与《诗义疏》不符,郭说不会被《诗义疏》所引用,从这里也可以得到说明(参看校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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