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231、小贞大贞

类别:子部 作者:洪迈(南宋) 书名:容斋随笔

    人君居尊位,倒持太阿,政令有所不行,德泽有所不下,身为寄坐,受人指麾,危亡之形,且立至矣。故《易》有“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之戒,谓当以渐而正之。说者多引鲁昭公、高贵乡公为比。予谓此自系一时国家之隆替,君身之祸福,盖有刚决而得志,隐忍而危亡者,不可一概而论也。汉宣帝之诛霍禹,和帝之诛窦宪,桓宗之诛梁冀,魏孝庄之诛尔朱荣,刚决而得志者也。鲁昭公之讨季氏,齐简公之谋田常,高贵乡公之讨司马昭,晋元帝之征王敦,唐文宗之谋宦者,潞王之徒石敬瑭,汉隐帝之杀郭威,刚决而失者也。若齐郁林王知鸾之异志,欲取之而不能;汉献帝知曹操之不臣,欲图之而不果;唐昭宗知朱温之必篡,欲杀之而不克,皆翻以及亡,虽欲小正之,岂可得也?

    译文:

    君主处在尊贵的地位,把权柄授给他人,自己反受其害,政令不能实行,恩德不能施予,自身寄在客坐,受别人的指挥,危急覆亡的情形,就要到了。因此《 易经》 有“屯积那些恩惠膏泽,稍作纠正,吉祥;大作改正,凶险”的戒言,说的是应当慢慢地改变地位。谈论的人多引用鲁昭公、高贵乡公作为例子。我认为这即使关系到一个时期国家的兴隆衰替,关系到君王的灾祸福份,却也有刚烈果决而实现志愿的,也有勉强忍耐而遭到危亡的,不能够一概而论。汉宣帝诛杀霍禹,汉和帝诛杀窦宪,汉桓帝诛杀梁冀,魏孝庄帝诛杀尔朱荣,这都是刚烈果决而实现志愿的例子。鲁昭公讨伐季氏,齐简公策划对付田常,高贵乡公讨伐司马绍,晋元帝征伐王敦,唐文宗图谋诛除宦官,潞王让石敬瑭迁徒,汉隐帝杀郭威,这都是刚烈果决却失败了的。象齐郁林王知道萧鸾有叛逆之心,想要收取他却不能够;汉献帝知道曹操不守臣道,想要除掉他却不成功;唐昭宗知道朱温一定会篡夺皇位,想要杀了他却做不到;这些人都反而导致了自己的灭亡,虽然想稍作纠正,难道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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