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鳖僊

类别:子部 作者:清·褚人获 书名:坚瓠九集

    世传鳖与蛇相为牝牡。相为生化。有人发沙穴。见鳖与蛇俱。鳖暮出取食。迹在沙上。蛇辄出灭之。鳖遗子。蛇嘘之始成。蛇久复为鳖。鳖三足者为能【音耐。】食之杀人。冯元成云。能音台。天文斗奎下六星。两两而比者曰三能。鼎三足。能亦三足。二在旁。一在腹中。甲虫之有神者。人食之化为水。陆子余庚巳编。载太仓州民食三足鳖。身体化尽。止存毛发。其妻为邻里所告。狱久不决。知州莆田黄廷之鞫之。令渔人捕三足鳖。出妇烹治。使重囚食之。有顷亦化。又郭相奎嗜鳖。行部泸州。吏以鳖进。郭验之三足。乃投之江。作活能说。冯元成亦有戒鳖记。 王行甫耳谈。万历己卯严州建德县渔人。获一鳖。重八觔。酒家买置室中。夜半作人声。明晨剖视。腹有老人。长六寸许。首戴皮帽。毫发逼真。又顤川王户部某在通州。一日庖人烹鳖。中有官。旁列鬼判各一。朱发蓝面。皂帽绿袍。左执簿。右执笔。户部遂戒此味。康熙壬子夏。顾小谢家中烹一鳖。剖之。中有仙人。长二寸许。五官毕具。首如裹帛。观者甚众。一人云。若能生得之。纳于臂中。能知过去未来事。但血为彼食。三年后往往致死。此说未知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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