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戒角文

类别:子部 作者:清·褚人获 书名:坚瓠十集

    苏人好角。人有招之而即趋赴者。毛序始先生仿制义体。集四书句。作戒角篇曰。贼夫人之子。角招是也。甚矣。若崩【奔】厥角。不待其招而往。自贼者也。二三子又从而招之。是诚何心哉。戒之曰。昔者窥闻之。当在宋也。贼民兴。北方之强也。今用之。凡四等。三十二章【张。】三子者出。于已取之。其下八章。若合符节。战必胜矣。是道也。众皆悦之。君子不由也。天人岂以不胜为患哉。其虑患也深。弗为耳。于此有人焉。狎于不顺。非其罪也。损者三友。善诱人。则引之而已矣。引而不发。是难能也。上士一位。我为我。无所苟而已矣。夫召我。虽多。知其非义。违之何如。有复我者。请辞。辞曰闻戒。戒之在鬬。既富矣。财不可胜用也。出内之吝。一介不以与人。公输子。虽万镒。君无尤焉。曰。姑舍是。何足算也。分人以财。欲罢不能。无处而馈之。是亦不可以已乎。苟完矣。则犹可及止也。韫椟而藏。亦欲无加者人。止于嬴。虽闭户。人其舍诸。曰某在斯。为可继也。他人有心。不夺不餍。不善则失之。则将反诸其人乎。或相什伯。或相千万。不为不多矣。苟为无本。请复之。殆不可复。空乏其身。可立而待也。一朝而获十。终日不获一。难乎有恒矣。以若所为。虽得之。不可必得。亦悖而出。可坐而致也。呜呼。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孰乐。吾不与也。夜以继日。坐以待旦。无益。不如学也。已而已而。往者不可谏。戒之戒之。来者犹可追。而今而后。有同室之人鬬者。则已垂涕泣而道之可也。乡邻有鬬者。趋而避之可也。何也。为其贼道也。于宋。率西水浒。强者居之。今之君子。无若宋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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