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抄扎口词,恐非正身,或以它人伪作病状代其饰说,一时不可辨认。合于所判状内云:“日后或死亡,申官从条检验。”庶使豪强之家,预知所警。
译文:
凡记录口词,恐怕不是本人,有的是以他人伪作病状,代其饰说,一时不能辨认清楚。应在所判状内申明:日后如或死亡报官,根据有关条令检验。这或许可使那些豪强之家,预知有所警悟。
正文 三十一、扎口词类别:子部
作者:宋慈(南宋) 书名:洗冤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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