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死后被虫鼠伤,即皮破无血,破处周回有虫鼠啮痕踪迹,有皮肉不齐去处。若狗咬则痕迹粗大。
译文:
凡人死后被虫鼠伤的,即皮破无血,破处周围有虫鼠啃咬的痕迹,有皮肉不整齐的去处。如果是狗咬的,则齿痕粗大。
正文 四十八、死后虫鼠犬伤类别:子部
作者:宋慈(南宋) 书名:洗冤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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