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六事 方客遇盗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
夷坚志全集
方客者。婺源人。为盐商。至芜湖遇盗。先缚其仆。以刃剚腹。投江中。次至方。方拜泣乞命。盗曰。既杀君仆。不可相舍。方曰。愿一言而死。问其故。曰。某自幼好焚香。今箧中犹有水沉数两。容发箧取之。焚谢天地神祇。就死未晚。许之。移时香尽。盗曰。以尔可愍。奉免一刀。只缚手足。缒以大石。投诸水。时方出行已数月。其家讶不闻耗。一日忽归。妻责之曰。尔既归。何不先遣信。曰。汝勿恐。我某日至芜湖。为贼所杀。尸见在某处。贼乃某人。今在某处。汝急以告官。妻失声号泣。遂不见。具以事诉于太平州。如其言擒盗。二事皆县人李镛说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夷坚志全集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夷坚志全集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