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八事 赵善文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抚州金溪县。有神庙甚灵显。所请者施金帛。无虚日。积钱至二千缗。宗室善文过庙。心资其利。焚香祷曰。损有余。补不足。人神一也。善文至贫。愿神以二十万见假。不然。将白于官。悉籍所有而焚庙。神虽怒。若我何。既祷即呼庙祝取钱。祝无辞以却。但曰。神许则可。善文取杯珓掷之。连得吉卜。再拜谢。运镪以出。如是十年。梦神来谓曰。曩日所贷。今可偿矣。梦中窘甚。约以缗钱还之。神不可。曰。此特虚名耳。又欲倍其数。亦不可。善文计穷。以情告曰。一时失计为人。今实无可偿。愿神哀释。神沉思良久。曰。必无钱见归。但诵金刚经。每卷可折一千。他无以为也。既觉而惧。遂遽斋戒。取经讽读。凡三日得二百过。默祷以谢之。后不复梦。陈寅伯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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