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六十五事 韩府鬼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韩郡王解枢柄。建第于临安清湖之东。其女晚至后院。见妇人圆冠褐衫。背面立。以为姊妹也。呼之。妇人回首揕女胸。即仆地。犹能言所见。遂短气欲绝。王招方士宋安国视之。揭帐谛观。曰、虽有祟。然无伤也。一女子年可十八九。说其衣冠皆同。又一老媪五十余岁。皆在左右。今当遣去。命取大竹一竿。挂纸钱其上。使小童执之。令病者嘘气。宋以口承之。吹入竹杪。如是者二。竹势为之曲。宋曰、邪气盛如此。岂不为人害。又汲水噀其竿。童力不能胜。与竹俱仆。女遂醒。先是某人家室女为淫行。父母并其乳婢生投于井中。覆以大青石。且刻其罪于石阴。今所见盖此二鬼。鬼为宋言如是。宋字通甫。治祟不假符箓考召。其简妙非他人比也。韩府今为左藏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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