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十二事 饮食忌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食黄颡鱼不可服荆芥。食蜜不可食鲊。食河豚不可服风药。皆信而有证。吴人魏几道志在妻家啖黄鱼羹罢。采荆芥和茶而饮。少焉足底奇庠。上彻心肺。跣走行沙中。驰宕如狂。足皮皆破欲裂。急求解毒药饵之。几两日乃止。韶州月华寺侧。民家设僧供。新蜜方熟。群僧饱食之。别院长老两人。还至半道。遇村虚卖鲊。不能忍馋。买食尽半斤。是夕皆死。李怫郎中过常州。王子云缙为郡。招之晨餐。办河豚为馔。李以素不食。遣归饷其妻。妻方平明服药。不以为虑。啜之甚美。即时口鼻流血而绝。李未终席。讣音至矣。前一事魏几道。中一事月华长老悟宗。后一事王日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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