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四事 小溪县令妾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蜀士某、部纲东下。出成都。泊舟江渎庙。天未明。入祠拜谒。望正殿内一妇人已先在。疑其鬼也。甚惧。稍定倚户窥之。妇人焚香亟拜。泣而祷曰、妾本京师人。早失父。随母西入川。嫁成都人某氏。今七年。生男女二人。良人去年赴叙州小溪令。不挈家行。亦无书信来。近闻负约别娶矣。妾穷独难久处。四顾孑孑。更无亲戚可依。晓夕思之。惟有一死。愿大王监此心。即以剃刀自刎。登时仆地。士人惊怪。且恐暗昧累己。亟登舟解维过小溪。所谓县令者、乃乡人也。出迎于江亭。从容及其家事。令曰、向买一妾留家间。久未暇取。士人略道其形容踪迹。令惊曰、皆是也。君何由知之。乃话所见。令瞿然俯首不语。俄告去。唤汤至。已不能执杯。曰、君所言才毕。此人即在傍。吾不免矣。遂升车回。及县治而死。此干道元年事也。亦黄仲秉说。云某部纲者。欲再访其详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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