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七事 扬州醉人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建炎二年、郑人孙宣仲甫侍父大夫君恪如扬州。舍于旅邸。周官人者亦寓焉。一客醉且狂。从外来。踞肆邸内。出秽恶语。周指孙居室谓曰、此官员性猛厉。将执汝。盍去之。客愈喧勃。不可禁。良久大夫君出谒。宣仲独守舍。客径入室。解索缚宣仲于案。时群仆悉出。无救解者。周生亦闭户。客忽自舍去。登高桥。语行人曰、我适诣某店。遭孙大夫父子困辱。无面目见人。遂取腰间小佩刀。刺喉下立死。逻卒以告兵官。亟逮捕孙周诸人至。且将验视死者。俄而复苏能言。自索纸对状云、实以醉后狂言。原未尝为孙氏所辱。桥上云云、亦不能记。皆身之所为。他人无预也。于是尽得释。其人旋踵竟死。非生前一状。孙几为所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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