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二十六事 李妇食醋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
夷坚志全集
世人饮啄之物。各有冥籍。传记所载。及丙志所书材乂弟妇猪肉。皆是也。泉南为海错崇观之地。杯盘之间。非醋不可举箸。李氏一妇。独不能饮涓滴。其弟因梦入冥对事。临放还。过廊庑诸曹局。见门上榜曰、食料案。就视之。正得泉州一簿。白吏借检视。于女兄之下。每日所食。纤细悉具。但无醋字。乃取笔书醋半升三字。及寤而病瘳。女兄自是日遂啖醋如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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