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刘刺史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奇梦陕西刘刺史介石补官江南,寓苏州虎丘。夜二鼓,梦乘轻风归陕,未至乡里,路遇一鬼尾之,长三尺许,囚首丧面,狞丑可憎,与刘对搏。良久,鬼败,刘挟鬼于腋下而趋,将投之河。路遇余姓者,故邻也,谓曰:“城西有观音庙,何不挟此鬼诉于观音以杜后患?”刘然其言,挟鬼入庙。

    庙门外韦驮金刚神皆怒目视鬼,各举所持兵器作击鬼状,鬼亦悚惧。观音望见,呼曰:“此阴府之鬼,须押回阴府。”刘拜谢。观音目金刚押解。金刚跪辞,语不甚解,似不屑押解者。现音笑目刘曰:“即着汝押往阴府。”刘跪曰:“弟子凡身,何能到阴府?”观音曰:“易耳。”捧刘面呵气者三,即遣出。鬼俯伏无语,相随而行。

    刘自念虽有观音之命,然阴府未知在何处,正徘徊间,复遇余姓者。曰:“君欲往阴府,前路有竹笠覆地者是也。”刘望路北有笠,如俗所用酱缸篷状,以手起之,洼然一井。鬼见大喜,跃而入。刘随之,冷不可耐。每坠丈许,必为井所夹,有温气自上而下,则又坠矣。

    三坠后,豁然有声,乃落于瓦上。张目视之,别有天地,白日丽空,所坠之瓦上,即王者之殿角也。闻殿中群神震怒,大呼曰:“何处生人气?”有金甲者擒刘至王前。王衮龙衣,冕旒,须白如银,上坐,问:“尔生人,胡为至此?”

    刘具道观音遣解之事。王目金甲神ㄏ其面仰天,谛视之,曰:“面有红光,果然佛遣来。”问:“鬼安在?”曰:“在墙脚下。”王厉声曰:“恶鬼难留!着押归原处。”群神叉戟交集,将鬼叉戟上投池,池中毒蛇怪鳖争脔食之。

    刘自念:已到阴府,何不一问前生事?揖金甲神曰:“某愿知前生事。”金甲神首肯,引至廊下,抽簿示之曰:“汝前生九岁时,曾盗人卖儿银八两,卖儿父母懊恨而亡,汝以此孽夭死。今再世矣,犹应为瞽,以偿前愆。”刘大惊曰:“作善可禳乎?”神曰:“视汝善何如耳。”语未毕,殿中呼曰:“天符至矣,速令刘某回阳,毋致泄漏阴司案件。”金甲神掖至王前。刘复跪求曰:“某凡身,何能出此阴界?”王持刘背吸气者三,遂耸身于井。三耸三夹如前,有温气自下而上,身从井出。

    至长安道上,复命于观音庙,跪陈阴府本末。旁一童子嚅嚅不已,所陈语与刘同。刘骇视之,耳目口鼻俨然己之本身也,但缩小如婴儿。刘大惊,指童子呼曰:“此妖也!”童子亦指刘呼曰:“此妖也!”观音谓刘曰:“汝毋恐,此汝魂也。汝魂恶而魄善,故作事坚强而不甚透彻,今为汝易之。”刘拜谢,童子不谢,曰:“我在彼上,今欲易我,必先去我。我去,独不于彼有伤乎?”观音笑曰:“毋伤也。”手金簪长尺许,自刘之左胁插入,剔一肠出,以腕绕之。每绕尺许,则童子身渐缩小。绕毕,掷于梁上,童子不复见矣。观音以掌扑案,刘悸而醒,仍在苏州枕席间,胁下红痕,犹隐然在焉。月余,陕信至,其邻人余姓者亡矣。此事介石亲为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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