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斧断狐尾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河间府丁姓者,不事生业,以狎邪为事。闻某处有狐仙迷人,丁独往,以名帖投之,愿为兄弟。是晚,狐果现形,自称愚兄吴清,年五十许。相得如平生欢。

    凡所求请,愚兄必为张罗。丁每夸于人,以为交人不如交狐。

    一日,丁谓吴曰:“我欲往扬州观灯,能否?”狐曰:“能。河间至扬,离二千里,弟衣我衣,闭目同行便至矣。”从之,凭空而起,两耳闻风声,顷刻至扬。有商家方演戏,丁与狐在空中观,忽闻场上锣鼓声喧,关圣单刀步出,狐大惊,舍丁而奔,丁不觉坠于席上。商人以为妖,械送江都县。鞫讯再三,解回原籍。

    见狐咎之。狐曰:“兄素胆小,闻关帝将出,故奔;且偶忆汝嫂,故急归。”

    丁问:“嫂何在?”曰:“我狐也,焉能婚娶?不过魇迷良家妇耳。邻家李氏女,即汝嫂也。”丁心动,求见嫂。狐曰:“有何不可。但汝人,身无由入人密室。

    我有小袄,汝着之,便能出入窗户,如履无人之境。“丁如其言,竟入李家。李女久被狐蛊,状如白痴。丁登其床,女即与交。女为狐所染,气奄奄矣,忽近人身,酣畅异常,病亦渐愈。丁告以故,女秘之不言,而渐渐有乐丁厌狐之意。

    狐知之,召丁语曰:“开门揖盗,兄之罪也。近日嫂竟爱弟而憎我。弟固两世人身,女子爱之诚宜。然非兄之丑,亦无由显弟之美也。”丁问故,狐曰:“凡男子之阴,以头上肉肥重为贵。年十五六,即脱颖出,皮不裹棱,嗅之无秽气者,人类也。皮裹其头不净,棱下多腐渣而筋胜者,兽类也。弟不见羊马猪狗之阴,非皆皮裹头尖而以筋皮胜者乎!”出其阴示之,果细瘦而毛坚如锥。丁闻之,愈自得也。

    狐妒丁夺妇宠,阴就女子之床,取小袄归。丁傍晓钻窗,窗不开矣,块然坠地。女家父母大惊,以为获怪。先喷狗血,继沃屎溺,针炙倍至,受无量苦。丁以实情告,其家不信,幸女爱之,私为解脱,曰:“彼亦被狐惑耳,不如送之还家。”丁得脱归,将寻狐咎之,狐避不见。是晚,大书一纸贴丁门曰:“陈平盗嫂,宜有此报。从此拆开,弟兄分灶。”

    嗣后,丁与女断,狐仍往。其家设醮步罡,终不能禁。女一胎生四子,面状皆人类,而尻多一尾,落地能行,颇尽孝道,时随父出采蔬果奉母。一日,狐来向女泣曰:“我与卿缘尽矣。昨泰山娘娘知我蛊惑妇人,罚砌进香御路,永不许出境。吾次携四子同行。”袖中出一小斧交其女曰:“四儿子尾不断,终不得修到人身。卿人也,为我断之。”女如其言,各拜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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