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姚剑仙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边桂岩为山于通判,构屋洪泽堤畔,集宾客觞咏其中。一夕,觥筹正开,有客闯然入,冠履垢敝,辫发毵毵然,披拂于耳,叉手捐坐诸客上,饮啖无怍。

    诸客问名姓,曰:“姓姚,号穆云,浙之萧山人。”问何能,笑曰:“能戏剑。”

    口吐铅子一丸,滚掌中成剑,长寸许,火光自剑端出,熠熠如蛇吐舌。诸客悚息,莫敢声。主人虑惊客,再三请收。客谓主人曰:“剑不出则已,既出,则杀气甚盛,必斩一生物而后能敛。”通判曰:“除人外皆可。”姚顾阶下桃树,手指之。

    白光飞树下,环绕一匝,树仆地无声。口中复吐一丸如前状,与桃树下白光相击,双虬攫拿,直上青天,满堂灯烛尽灭。姚且弄丸且视诸客,客愈惊惧,有长跪者。

    姚微笑起曰:“毕矣。”以手招两光奔掌内,仍作双丸吞口中,了无他物,引满大嚼。群客请受业为弟子,姚曰:“太平之世,用此何为?吾有剑术无点金术,故来。”通判赠以百金。居三日去。


如果你对子不语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子不语》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