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粮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
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
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老人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券,令杨养息三日。
老人自缚于树,解及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
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