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张元公,在阊门开布行。聘伙计孙某者,陕人也,姓诚谨而勤,所经算无不利市三倍,以故宾主相得。三五年中,为张致家资十万。屡乞归家,张坚留不许,孙怒曰:“假如我死,亦不放我归乎?”张笑曰:“果死,必亲送君归,三四千里,我不辞劳。”
又一年,孙果病笃,张至床前问身后事,曰:“我家在陕西长安县钟楼之旁,有二子在家。如念我前情,可将我灵柩寄归付之。”随即气绝。张大哭,深悔从前苦留之虐。又自念十万家资皆出渠帮助之力,何可食言不送?乃具赙仪千金,亲送棺至长安。
叩其门开,长子出见。告以尊翁病故原委,为之泣下,而其子夷然,但唤家人云:“爷柩既归,可安置厅旁。”既无哀容,亦不易服,张骇绝无言。少顷,次子出见,向张致谢数语,亦阳阳如平常。张以为此二子殆非人类,岂以孙某如此好人,而生禽兽之二子乎!
正惊叹间,闻其母在内呼曰:“行主远来,得毋饥乎?我酒馔已备,惜无人陪,奈何?”两子曰:“行主张先生,父执也,卑幼不敢陪侍。”其母曰:“然则非汝死父不可。”命二子肆筵设席,而己持大斧出,劈棺骂曰:“业已到家,何必装痴作态!”死者大笑,掀棺而起,向张拜谢曰:“君真古人也,送我归,死不食言。”张问:“何作此狡狯?”曰:“我不死,君肯放我归乎?且车马劳顿,不如卧棺中之安逸耳。”张曰:“君病既愈,盍再同往苏州?”曰:“君命中财止十万,我虽再来,不能有所增益。”留张宿三日而别,终不知孙为何许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