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富人许翁,世居桑湖畔。娶新妇某,妆奁颇厚。有偷儿杨三者,羡之年余。闻翁送其子入京,新妇有孕,相伴惟二婢,乃夜入其室,伏暗处伺之。
至三更后,灯光下见有一人,深目虬须,负黄布囊,爬窗而入。杨念:吾道中无此人。屏息窥之。其人袖出香一枝,烧之于灯,置二婢所,随向妇寝处喃喃诵咒。妇忽跃起,向其人赤身长跪。其人开囊,出一小刀,剖腹取胎,放小磁罐中,背负而出,妇尸仆于床下。杨大惊,出户尾之。至村口一旅店,抱持之,大呼曰:“主人速来,吾捉得一妖贼!”众邻齐至,视其布囊,小儿胎血犹涔涔也。
众大怒,持锹锄击之。其人大笑,了无所伤;乃沃以粪,始不能动。
及旦,送官刑讯,曰:“我白莲教也,伙伴甚多。”方知汉、湘一带胎妇身死者,皆受此害。狱成,凌迟其人,赏偷儿银五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