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生仲玉,少年落魄,游兰溪署中。值上元夕,同人咸出观灯,仲玉中怀郁郁,独不往,步月庭除,叹曰:“安得五百金,使我骨肉团聚乎!”语毕,闻阶下应声曰:“有,有。”仲玉疑友人揶揄之,遍视,不见人,乃还斋坐。
闻窗外谡谡声,一美女搴帏入曰:“郎勿惊,妾非人,亦非为祸者也。佳节异乡,共此岑寂。适闻郎语,笑郎以七尺男子,何难得五百金哉?”仲玉曰:“然则顷云‘有有’者即卿耶?”曰:“然。”钟玉曰:“在何处?”女笑曰:“勿急,勿急。”即拉仲玉手同坐曰:“妾汪六姑也,葬此,为污泥所侵,求君改葬高处,必当如君言以报。”问:“何病亡?”女以手遮面曰:“羞不可言。”
固问之,曰:“妾幼解风情,而生长小家,所居楼临街,偶倚窗,见一美少年方溺,出其阴,红鲜如玉,妾心慕之,以为天下男子皆然。已而嫁卖菜佣周某,貌即不佳,体尤琐秽,绝不类所见少年,以此怨思成疾,口不能言,遂卒。”仲玉闻之,心大动,弛下衣,拉女手使摸。而人声忽至,女遽拂衣起曰:“缘未到。”
仲玉送至墙下,女除一银臂钏与之曰:“幸勿忘。”言毕而没。仲玉恍然如梦,视银钏,竟在手中,乃秘之。
次夕人静,独步墙阴,遍视不复见,乃语主人,并出臂钏以证。主人异之,起土三尺许,得女尸,衣饰尽朽,肌色如生,与仲玉所见无异,右臂一钏犹存。
仲玉解衣覆之,为备棺衾,移葬高阜。
其夕,梦女来谢曰:“感郎信义,告郎金所,郎卧榻向左三尺,旧有人埋五百金,明当取之。”如其言,果得金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