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民婚嫁,不用舆马,吉日,新郎以红布一匹往岳家裹新妇,负背上而归。
其俗,未成亲之先,婿私至翁家与其妻苟合,谓之“进舍”。若能生子而后负妇者,则群以为荣。邻里交贺,各以白纸封番钱几元,至其门首,抛竹筐中,其主人以大瓮贮酒陈于门前,瓮内插细竹筒数条。贺客至,各伏筒瓮而饮。饮毕,又无迎送拜跪之礼。余在肇庆府署中,州刺史陈桂轩为余言。
卷二十一 ○黎人进舍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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