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月忌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其元 书名:
庸闲斋笔记
月忌为初五、十四、二十三,世俗相沿久矣。术家谓为“廉贞独火”,故以为忌。其说不经,实乃《洛书》九宫数耳。宫数起于一,初一一宫,初二二宫,初三三宫,初四四宫,初五则入中宫,中宫为星位之极,至尊之地,在臣民当避忌,故曰月忌。初六六宫,初七七宫,初八八宫,初九九宫,而宫数尽。至初十复至一宫。循环数去,十四日又入中宫,二十三日又入中宫。是以初五、十四、二十三,为月忌也。再,正、五、九不上官之说,亦以月数当至尊之位,人臣宜避耳,非有所谓不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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