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私造假印案

类别:子部 作者:清·佚名 书名:杌近志

    嘉庆己巳冬,工部有书吏王书常者,私镌假印,冒支国帑。其于钦派岁修工程,皆假捏大员名姓,重复向户曹支领,每岁耗银至数十余万。久之为工头某告发,始置书常于法,大吏降黜有差。夫水曹支领银两,必须诸司空签押毕,关知户曹,度支大员复加查核,然后发帑。定例本为详慎,乃诸部曹夤缘为奸,伺大员谈笑会饮时,将稿文雁行斜进,诸大员不复寓目,仰视屋梁,手画大诺而已,更有请幕友代画者,其习已久,故使蠹胥得以肆其奸志。嗟夫,于照常供职之事,尚复泄沓若此,又安望其兴利除弊,实心办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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