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记陈小亭

类别:子部 作者:清·佚名 书名:杌近志

    陈小亭,户部书吏子,家饶于财,昵素云三老板。三老板者,本名素云,十年前亦有声于时,陈与之昵最早。十年间饮食宴处,悉在三老板家。三老板性挥霍,独能供给。既竭其藏金,则售卖房屋以继之。陈在京房业计百所,平均以三千金约之,可得三十万。以此推之,三老板所糜,当不可以数计,真销金窟也,今桐花庄等班房屋,小亭旧产也。小亭既尽售其旧业,渐贫窘,乃自设伎寮,沾溉夜度资余润以糊口,前蕴香小班是也。三老板虽始终不薄视小亭,然其富过小亭且百倍,自奉之丰,视小亭蔑如也。小亭家世书吏,而富埒王侯。其祖若父舞文弄法,赚取污浊钱,非如小亭其人,乌能排斥迅速如此?传曰:“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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