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尔。当以疾病为喻,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岂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母卫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
【译述】《颜氏家训》又说:那些不能好好教育子女的人,也不是存心要把子女陷入罪恶之中;只不过是不愿让子女因自己的责骂而感到脸上不好看,不忍心责打让子女皮肉受苦罢了。拿人生了病来作个比喻,人有病难道能不用汤药和针砭、艾熏来救治吗?我们反过来想一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孩子的人,难道他们真是愿意让孩子受虐待吗?实在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啊。
《颜氏家训》还说: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太夫人,品性很严正,王僧辩在湓城(九江)担任军职,地位已相当高,年纪也四十多了,但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魏太夫人还是要打他,所以最后王僧辩能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