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父母/ 父/ 母 子不孝父不慈,其罪恶均等

类别:其他 作者:司马光(宋) 书名:家范

    【原文】《内则》曰:“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译述】《内则》说:“儿子和媳妇不孝顺不恭敬,也不用怨恨,应该耐心地教育他们。如果不听教育,然后再去指责他们。指责了也不改正,就将儿子和媳妇赶出家门但不去明说他们违背了孝道。”  

    【原文】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妇,尽于是而已矣。今世俗之人,其柔懦者,子妇之过尚小,则不能教而嘿藏之。及其稍著,又不能怒而心恨之。至于恶积罪大,不可禁遏,则喑呜郁悒,至有成疾而终者。如此,有子不若无子之为愈也。其不仁者,则纵其情性,残忍暴戾,或听后妻之谗,或用嬖宠之计,捶扑过分,弃逐冻馁,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康诰》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谓之元恶大憝,盖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

    【译述】君子对待儿子和媳妇的办法,就是这么个道理。如今世俗之人中的那些柔弱无能的父辈,在儿子、媳妇的过错还小的时候,不能及时教育,而是尽力去遮掩。等到他们的过失越来越大的时候,父母又不能发怒去责备他们。等到子女罪大恶极,不能遏制的时候,父母就忧愁苦闷,甚至有人积郁成病,含恨而死。如果这样,有子女还不如没子女好。另一方面,也有那些不仁不义的父亲,放纵自己的情性,残忍暴戾地对待子女,有的听信后妻的谗言,有的用亲信的计谋,对儿女过分捶打,或者把子女赶出家门,让他们挨饥受饿,必欲置之死地才肯罢休。《康诰》说:“子女不能孝顺父亲,就会大大伤害父亲的心;父亲不能够养育他的子女,就是仇恨子女。”这样的人可以称之为大恶人,这段话大概是说子女不孝顺和父亲不慈祥,他们的罪恶一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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