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于媪

类别:子部 作者:清·解鉴 书名:益智录

    邑东鄙某村有于媪者,自女家归,筐携粮米数升,内有京钱八百。天炎物重,首汗如珠。后路有幼妇追及之,于视之,乃邻村王氏妇,因烦代提携。王从之。王行速而于迟,王曰:“吾于前村待之可乎?”曰:“可。”王乃先行,及于媪继至,粮内之钱已无有矣。于问之,王答言未见。盖此钱乃于女纺绩零星积聚,背夫周母,数虽无多,于视之真以一当百,以百当千,忽而失去,何苦如之!遂以骂代哭,势将用武。适邑侯叶芸士先生来自东,闻媪妇口角有故,遂呼而问之。于哭诉情实,真堪怜悯。视王氏,容貌幽雅,乡村美妇人也;暑衣袗綌,腰缠青蚨,隐隐外露。欲令男役搜寻,恐致羞愧,旁有古庙一所,遂于庙中鞫此事。令役呼地方至,使沽酒四两,以权权之,两数不足。遂将卖酒某传至,曰:“地方沽酒,与汝钱否?”曰:“如数交给。”曰:“钱既如数,奈何分两不足?欲加重责,怜汝乡愚无知,罚汝出京钱八百,不许少数短底,可速取来!”既取至,即将此钱面给于媪曰:“汝钱或忘女家,勿向王索也。”并遣去之。问某曰:“汝生意几年矣?”曰:“五年。”曰:“有外欠否?”曰:“外欠二百馀千。”邑侯曰:“讨要之不无小补。”遂按帐代索。嘱役曰:“乡农之家,恒无存项,有钱者如数清还,无钱者以粟折之,如有故违,传至重责。”未几,欠帐悉清。谓某曰:“罚出钱文,知汝负屈,今尚有怨心乎?”某呼青天而去。

    文笔简净。 汪雪马风

    叶公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其文亦与之俱传。盖防如

    此可谓法外意。 马竹吾

    昔钱穆决一滞狱,苏长公曰:“所谓霹雳手也。”钱曰:“安能霹雳手,仅免葫芦蹄。”芸士先生决此狱真所谓“霹雳手”也,不得以庸吏之“葫芦蹄”目之。 上元李瑜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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