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孀妇生有二子:某甲、某乙。乙不孝不弟,居恒不知恭兄。与甲同居,私蓄货财,甲亦不敢遏止之。母偶为盘诘,辄恶声以相向。其犯上之举,擢发难数。乙私蓄意足,欲与甲分居各爨。甲曰:“各爨可耳。坡地数亩,可留为养亲之资,何必分?”乙疾视曰:“更迭奉养,何需资?”甲唯唯。
既分,兄贫弟富,更兼饥馑相因,甲衣食不足,竭力奉事,尚幸不至冻馁。某乙家食有美疏,而以疏者奉母。每食无馀,兼有不饱。偶不饥食少,乙疑母嫌食疏,辄怒目曰:“似此饭食,某甲一日亦未必两进。”母闻之,怒不敢言,惟于无人时饮泣而已。
一月,甲应奉养,而甑冷囊空,一日不能两餐,遂谓母曰:“祈暂就食于弟,吾少有进项,即去奉请。且母在弟家住几日,吾嗣后如数补之,亦无亏于弟。”母从之。次日早去,乙见而问之,母以甲言告。乙曰:“吾不能。无力奉事,甲短于才;从其饥饿,母蹇于命。于吾何与?”曰:“吾住此几日,汝兄按日补之。”乙曰:“吾仍不欲。譬如借给他人钱,毫无利息,俟月馀始楚之,出钱者有何利益?”乙母曰:“惟然,汝炊饭已熟,吾饭后自去。”乙怒曰:“母何痛甲不痛吾?费在吾而省在甲,惟母欲之,吾实不能如命。”曰:“吾非痛汝兄,实饥耳。”乙曰:“母即饥,宜速回食于甲。吾饭即分给贫人,决不令母食。”母怒,欲强食之。乙妻力按锅盖,不听母启。乙复在外大呼兄名,口出不逊。母羞愧难堪,大哭而去。未出庄,忽无云而雷,其声甚厉,回首见乙家烟火飞腾。急回视之,釜破饭扬,乙夫妇不惟身首异处,其骨肉粉碎无算矣。
虚白道人曰:某乙之事,闻者莫不痛心切齿,恨造物竟生是人也,世间竟有是人也。其报应在当时,洵痛快人心也!
极力翻腾,深得蓄势之法。 何子英
有天理。 渔樵散人志